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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当局指同性婚姻未合法不宜纳入家暴法案

2013年03月03日 20: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澳门3月3日电(记者龙土有)澳门社工局局长容光耀3日表示,根据法律顾问意见,澳门同性婚姻仍未合法化,将同性关系纳入家暴法案文本并不适宜,若同性婚姻将来在澳门合法化,则可能考虑修订法律。

  来自社工局的资料表明,2012年1至10月,共收到15名儿童怀疑被虐待的个案;防止虐待儿童会亦接到8宗虐儿个案,当中两宗是3岁以下儿童怀疑被性侵犯。

  目前,澳门各界已达成共识,为预防和遏制家庭暴力的蔓延,对家暴受害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和保护,“家暴法”立法工作刻不容缓。

  “家暴法”原名《打击家庭暴力犯罪》,2012年社工局曾就“家暴法”草拟文本作公众咨询。按收集到的咨询意见,“家暴法”立法侧重于加强受害人保护及支持机制,法案后易名为《家庭暴力防治法》。

  另外,原“家暴法”草拟文本中,家人关系范围包括了同性情侣。但在2012年底公布的咨询报告中,删除了该部分。

  之后,有团体及市民向社工局递信表达意见,称社工局未接触同性恋群体,而大部分同性同居都曾遭威胁。要求恢复将“同性同居”定义纳入家暴法受保障范围,保护同性恋群体。

  容光耀3日在出席一公开活动时,有传媒再就此事提问,容光耀回应时称:“根据法律顾问意见,澳门同性婚姻仍未合法化,将同性关系纳入家暴法案文本并不适宜。但同性之间出现暴力行为仍受到保障,受害者可追究刑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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