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撞船事故 内地船4船长舵手接受提讯
中新社香港4月22日电 (记者 梁今)4名来自中国内地的内河船船长及舵手,22日以“海上危害他人安全”的罪名在香港法院接受提讯。
上星期四晚(18日),两艘内地内河船在香港赤柱螺洲海域撞船,其中一艘装载建筑废料的“海邦达199”号沉没,船上11人坠海,当中5人获救,6人失踪。搜救人员其后在船舱里发现4具尸体,目前仍有两人下落不明。
4名被告包括来自下沉的“海邦达199”号船长及舵手,以及另一艘相撞的船只“旺达6”号船长及舵手,他们由警车押送到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控罪指,4名被告身为船长和舵手,在没有合理辩解的情况下,危害船员的安全。控罪并指4被告没采取足够的积极或预防行动,以避免船只碰撞,违反了香港的《船舶及港口管制规例》。
4被告暂时毋须答辩,还柙看管。法庭安排案件于下月22日提堂聆讯。
香港海事处22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查询时指,截至下午4时,两名失踪船员仍下落不明,目前搜救仍在进行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