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香港南丫岛海难两船长再提堂 各被控39项误杀罪名

2013年05月09日 10: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2012年10月2日,香港南丫岛对开海面被撞沉的客船“南丫四号”,被打捞出水。据港媒报道,现场有3艘大型趸船包围沉船,另有约10艘船只在场戒备,涉及消防、海事处及水警等部门。图为被撞坏的船尾。查良千 摄 图片来源:东方IC 版权作品 请勿转载  

  中新网5月9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报道,香港“南丫四号”及“海泰号”2名船长早前因南丫岛海难被正式刑事起诉,2人各被控39项误杀罪名,今天上午再到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案件早上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接纳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下月14日再提堂,让控方有更多时间准备文件,案件稍后将转介高等法院审理。2人暂时毋须答辩,继续获准保释候审。

  裁判官又说,虽然2名被告有聘请私人律师代表,但仍可申请法援。

  控罪指,56岁“南丫四号”船长周志伟,及55岁“海泰号”船长黎细明,于去年10月1至5日,在香港因严重疏忽而“非法杀死”39名遇难者,二人没有保持适当的瞭望,或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及步骤,避免“南丫四号”与“海泰号”发生碰撞,违反了身为船只“南丫四号”及“海泰号”的船长,对船只上乘客负有的谨慎责任,其严重疏忽乃遇难者致死的重大原因。

【编辑:温雅琼】

>港澳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