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大学横琴校区启用 将适用澳门法律
2013年07月20日 16:28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粤澳合作的标志性项目——位于广东珠海的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将于明日启用,自启用之日起校区内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之法律实施管辖。
澳门特区政府今天发布公报刊登行政长官批示,公布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7月20日启用。根据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自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启用之日起,对该校区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即新校区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
据了解,澳大新校区总建筑面积约94万平方米,包括15个组团建筑,80多栋单体建筑,市政道路面积16万平方米。澳门大学迁入横琴新校区的安排,将采用逐步迁入方式。(记者苏宁)
【编辑:郭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