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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代客探监案开审 公司负责人及雇员否认控罪

2013年07月30日 10: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7月30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警方首破“代客探监”公司案,其中3名受雇探监的主妇承认串谋欺诈罪,已被判囚2个月。而“代客探监”公司东主及其余5名雇员否认控罪,案件29日开审。

  香港惩教事务监督供称根据监狱规则,只有亲友才能探监,但辩方指出候审囚犯与定罪囚犯有别,有权接受“访客”探监,《人权法》保障候审囚犯的权利不被剥夺。双方同意案情指出,首被告温皓峻(45岁)为曙光用品公司的东主,公司向公众提供探监服务,底价以120元(港币 下同)起,其余5名被告均曾受雇,探访31名被收柙人士。警诫下温皓峻承认“曙光”是他设立,但他不知道代探服务犯法,并指“我都系打份工”。

  惩教署:带口信香烟影响保安

  惩教事务监督王祖兴称,他案发时驻守荔枝角收押所,职级为总惩教主任,监督探访室工作。他代表惩教署立场表示,根据监狱规则绝不容许非朋友、非亲戚探监,并指代探服务不符监狱规则。王祖兴又称荔枝角收押所每天平均面对300宗探监,“代客探监”会加重工作负担,亦延误亲友探监,且代探服务包括传递口信、带香烟会为收押所带来保安问题。

  辩方代表律师、香港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张达明盘问时向王祖兴指出,候审囚犯尚未被定罪,应被假设为无罪,享有与平常人一般的权利,而有关候审囚犯的探访规则内,未有规限探访者身份,应有权利接受“访客”探访。辩方代表大律师郭憬宪指出惩教制度在于让囚犯重新适应社会生活,而亲友身在海外的囚犯,可透过“代客探监”作为家人或朋友的代理人,感受到自己没有被违弃,重建社交圈。  

【编辑:丁文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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