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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单牌车辆可在横琴行驶

2013年08月01日 16:0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横琴海关监管新法昨起实施

  本报珠海讯 (记者陈治家)横琴新区作为海关创新通关监管模式的“试验田”,近日海关总署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今日起实施,拱北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模式是海关适应横琴关于粤港澳紧密合作的需求,应对保税加工、保税服务等业态发展进行的最新、最前沿探索和创新。

  该《办法》的亮点之一是,落实国家赋予的免税、保税、退税以及“选择性征收关税”等四大税收优惠政策。《办法》规定,与生产有关的货物由境外进入横琴可以依据货物清单享受免税或保税的政策,同时与生产有关的货物由区外进入横琴,即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特别是内销货物“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比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现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更加优惠,系为横琴“量身定做”的特殊政策。

  此外,《办法》还支持更便捷的澳门往来横琴交通方式。《办法》规定,对横琴与境外之间进出的澳门单牌车辆,海关根据国务院授权广东省政府与澳门特区政府签订的相关协定实行监管,车辆经横琴进境后仅限在横琴内行驶。这是自粤港、粤澳两地牌车辆监管政策执行多年后,对澳门籍牌照车辆进入内地的又一政策利好,将为更多澳门居民到横琴工作、生活提供便利,有利于促进两地人员交流及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编辑:丁文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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