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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前官员麦齐光曾景文骗租案判刑 两人呈求情信

2013年08月08日 12: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香港前发展局长麦齐光(图)与助理路政署长曾景文互租单位讹骗租津案件,今日判刑。来源:香港《明报》网站

  中新网8月8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消息,香港发展局前局长麦齐光和路政署前助理署长曾景文涉嫌骗取租津案,今日(8日)在湾仔区域法院判刑。

  麦齐光和曾景文8日早上8时许先后抵达法院,他们都拒绝回应记者提问。两人因为互租单位诈骗政府租金津贴,早前被裁定一项串谋诈骗,以及分别两项和三项使用虚假文件意图欺骗罪名成立。麦齐光在罪成后第二日已应控方要求,将所骗取租津连同多年来的利息归还予政府。

  两人今早透过代表资深大律师求情,麦齐光一方指出,事情发生于28年前,而麦齐光多年来服务政府,有良好声誉及超卓表现,而且受人尊敬,参考过往的案例应该判处缓刑或社会服务令。

  律师又呈上约30封求情信,当中包括曾俊华、唐英年及林瑞麟等,均赞扬麦齐光为社会作出的贡献。

  至于曾景文的律师求情时表示,58岁的曾景文加入政府33年,是优秀的公务员,工作与工余服务社会都表现出色,今次受到检控是由于麦齐光出任政府高官,因而有人到廉署举报,质疑是有政治动机,才令自己受牵连。

  律师亦在庭上呈上包括曾任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的求情信,显示曾景文受同事敬重,是一个好人。律师又说,曾景文已向政府归还近120万元(港币)的租津连同利息。

  案情指,两人被控在1985年6月至1990年间,串谋诈骗港府,虚构两人租住的城市花园单位无财务权益,并向港府申领及收取自行租屋津贴。事件在去年被揭发,麦齐光上任12日发展局长便辞职。

【编辑:丁文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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