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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前高官诈骗津贴罪成 多名政界名人写信求情

2013年08月09日 14: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8月8日,香港特区前发展局局长麦齐光中午离开区域法院。中新社发 谭达明 摄
8月8日,曾景文中午离开区域法院。中新社发 谭达明 摄

  中新网8月9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被控串谋诈骗房屋津贴的香港前高官麦齐光及曾景文8日在区域法院判刑前共呈上约40封由其亲属、朋友及多名政界名人的求情信。

  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前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及林瑞麟等人为麦齐光求情,指他的品格良好、热心工作,在退休时仍备受尊重。

  曾任香港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的廖秀冬等人,则为曾景文求情,“诚心恳求宽大处理判刑”。而曾与麦齐光共事的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并没被邀请撰写求情信,但她表示,只要麦齐光提出,她会义不容辞。

  在判刑前,代表麦齐光的资深大律师郭栋明指,事件发生于28年前,而麦齐光多年服务政府,有良好声誉及超卓表现,且受人尊敬,参考过往的案例应该判处缓刑或社会服务令。

  他又呈交30多封求情信,包括两名前政务司司长林瑞麟和唐英年、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及港大校长徐立之等,指麦齐光品格良好、热心工作、表现超卓,对社会有贡献,在退休时仍备受尊重,希望法官轻判。

  郭栋明又指,之前的案例,公务员都是可以选择租津计划或公务员自置居所计划,但此案例政府并无推出自置居所计划,根本没有选择。再者当年的租津制度不完善,错的是制度,麦齐光是无辜受害,认为法庭不应以今日的眼光,看待过去的过失。

  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昨日出席公开活动时表示,不认为政府在选人入政府团队时,眼光有问题。虽然未获麦齐光邀请写求情信,但只要麦齐光提出,她会义不容辞,“麦齐光不论个人品格及对社会的贡献,都值得我继续支持,我深信他日后会以不同身份及岗位服务市民”。

  而代表曾景文的资深大律师清洪求情时则表示,曾景文加入政府33年,工作与工余服务社会都表现出色,是优秀的公务员。曾景文受到检控是由于麦齐光出任政府高官,有人到廉署举报,质疑是有政治动机,才受牵连。

  他重申,曾景文符合申领租津资格,只是用了不正确方法,已向政府归还租津及利息。

  发展局前局长麦齐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涉嫌串谋诈骗房屋津贴案,法官听取辩方求情后,于8日中午判刑。麦齐光和曾景文被控6项罪,其中串谋诈骗罪被判监8个月,而另外5项控罪,则被判监6个月,6项控罪同期执行,并获缓刑两年。

  案情指,麦齐光与曾景文于上世纪80年代,各自购入北角城市花园一个单位,然后互相租给对方,又签署授权文件转移业权,可以买卖对方的单位,藉此诈骗租金津贴合共约56万元。廉署在去年7月拘捕两人,出任局长12日的麦齐光请辞。2人今年6月底被法庭裁定串谋诈骗罪成。

  早年的香港公务员,由于没有自置单位津贴,只有租金津贴。于是有不少公务员以互租单位的形式把租金津贴变成居住津贴。

【编辑:温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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