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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发声明解释免费电视牌照决定

2013年11月06日 11:38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5日,香港特区政府就发放免费电视牌照的决定发表声明,表示在维护特区行政会议制度和不披露三位申请者与两间现有持牌人的商业敏感资料的前提下,进一步阐释有关决定。

  声明指出,特区行会在考虑三份申请时,采用十一项因素和四大评审准则,四大准则包括申请公司的财政能力、节目投资、技术水平、节目策略及技术能力。行会最终认为,奇妙电视和香港电视娱乐整体上较香港电视网络优胜,因此原则上批准奇妙电视和香港电视娱乐的申请。这是审慎和切合循序渐进方式的做法。

  声明提到,对于香港电视广告市场,行会有留意不同方面的意见,例如有意见认为发出更多牌照可“做大个饼”。特区政府认为,香港电视广告市场会受到多项市场因素的影响,难以准确预测其未来发展。因此,在不明朗的情况下,行会采取了审慎的态度做出决定。

  此外,声明也表示,法例规定特区行政会议是免费电视发牌的最终决策机构;同时,行政会议一直严格奉行保密制,特区政府必须按现有法律和制度办事,不应因个别事件在事后背离制度。任何人,包括现有持牌人、牌照申请者,如对决定有任何不满,制度亦赋予有关人士权利,透过公平公正的司法程序进行复核。运用《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介入事件,既没有必要,更令事件政治化,对解决问题根本毫无帮助。

  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上午见媒体时也表示,免费电视牌照由2个增至4个是引入良性竞争,希望香港市民有更多选择,也让电视从业人员得到更多的发展机会。梁振英表示,虽然事件目前涉及法律程序,但特区政府了解社会对于此事的关注,因此在可能的情况内,进一步解释这次决定的准则依据。

【编辑:丁文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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