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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政府严打霸占土地行为 以身试法者将判刑(图)

2013年11月25日 16: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澳门政府严打霸占土地行为以身试法者将判刑(图)
澳门特区政府绝不姑息已收回土地被重占。来源:澳门日报

  中新网11月25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特区政府近年雷厉风行打击霸地,有关工作虽已取得一定成效,惟仍有人试图挑战法律,将已被政府收回的特区土地重新非法占用,为一己之私罔顾公众利益。对此,政府决不容忍也绝不姑息,必定采取强硬手段加以遏止,以维护特区宝贵的土地资源不被非法占用;鉴于该等行为属刑事罪行,可被处以徒刑,政府在发现后已随即提出检举。

  邻近九澳高顶马路、位于石矿场东南侧的一幅土地,年前被发现遭非法占用,澳门特区政府于2011年通过跨部门行动成功收回并围网标明为特区土地。然而,政府人员于2012年到该地段巡查时,却发现现场部分围网被人自行拆除,部分土地亦被人闯入及重新非法占用,放置大量建筑机械、弃置车辆、货柜及杂物等。为此,有关部门已展开程序跟进。

  期间,政府再派人跟进该地段被非法占用的情况,发现上述的违法行为未有收敛,地段内的部分土地被人重新安装金属围板、金属围网,并放置货柜、建筑机械、建筑材料等杂物及建有棚屋。

  刑事罪行可判囚

  澳门特区政府已再三强调,特区土地属国家所有,土地对澳门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政府绝不容许非法霸占公地、破坏山体等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占地行为,政府打击霸地及非法工程的工作和决心从未松懈,且绝不手软。

  根据《刑法典》第185条规定:未经有权限者(行政当局)同意或许可,任何设有围障且公众不可自由进入之地方者,可被处以徒刑。政府一经发现,定必提出检举,切勿以身试法。

  自2009年3月采取跨部门清迁土地行动至今,政府已成功收回54幅被非法占用的特区土地,土地面积合共22万多平方米。

【编辑:丁文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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