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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前总编遇袭案被告未提主使 警方回应逼供投诉

2014年03月21日 09: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明报前总编遇袭案被告未提主使警方回应逼供投诉
    现场模拟图:首被告叶剑华(右穿红衣)与次被告黄志华(左)身高相差“半个头”,二人出庭后神色镇静,以沉稳声音答称明白控罪。图片来源《明报》

  中新网3月21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明报》前总编辑、世华网络营运总裁刘进图上月底被斩6刀受伤,两名疑凶20日首次提堂,同被控有意图伤人及盗窃两罪,暂时无须答辩,还押等候认人结果再讯。据悉,两疑凶在警诫下承认犯案,但辩方在庭上指两被告是遭警方威迫利诱下作供,表明争议警诫供辞。

  行凶动机至今仍然成谜,香港警务处长曾伟雄昨“改口”称不排除任何可能,包括刘因工作惹祸。

  仍在留医的刘进图昨日撰文透露病情反复,本周一已再接受手术 ;警方昨亦正式公布悬红告示,称明报报业有限公司及刘的港大法律系同学提供330万元港币,冀助追缉其他涉案人。

  同住粉岭 任职水渠工

  被告依次为叶剑华及黄志华,同为37岁、家住粉岭及任职水管修理工人,二人同被控于上月26日在西湾河太康街一泊车咪表位旁边,有恶意使刘进图受严重伤害;及于上月12日至13日于粉岭联兴街偷去吕桂腾名下的电单车。根据法例,有意图伤人罪最高可判终身监禁。

  控方昨在庭上没有读出指控详情,仅申请案件押后至本月25日再讯,等候两被告接受警方认人手续的结果。据了解,黄被指为负责行凶的刀手,警诫下承认犯案,但没有提及谁人指使出手。负责调查的警员拒绝透露哪些人参与认人手续,但指现时仍留医的刘进图,因遇袭时背向施袭者,看不见凶徒容貌,故不会参与认人。

  称移交即落口供 律师不在场

  两被告昨由私人聘请的大律师William Allan代表,表示暂不申请保释,明言等候认人结果才申请保释。他继而为两被告向法庭作多项投诉,指两被告于内地落网并移交香港警方,即被带往警署落口供,令二人未能联络律师,便被安排分开录取首次录像会面。

  他表示,两被告将争议警诫供辞及承认犯案之说法,又指两被告遭警方施压、袭击及威迫利诱,在非自愿情况下招供,要求法庭记录在案。他又要求通知警方,被告接受认人手续时,须有律师在场。主任裁判官钱礼批准控方申请,还押两被告于警方看管,下周二再讯。

  警遭投诉 警务处长:法庭处理

  对于两被告针对警方的投诉,警务处长曾伟雄表示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相关事宜交法庭处理。根据报道,两被告于事发当天,在刘的九龙塘寓所外埋伏,跟踪刘的座驾至西湾河下手。黄施袭后乘叶驾驶的电单车逃离,于西湾河街弃车,分头离开。他们在上水梧桐河丢弃凶刀及衣物,随即潜逃至东莞。

【编辑: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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