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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将全方位推动金融业对香港和台湾开放

2014年04月25日 17: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4月25日电 (彭大伟 魏晞)中国内地金融业将进一步向香港和台湾全方位开放。25日,在北京举行的一场论坛上,内地“一行三会”高层向与会的两岸及香港政经学界领袖释放了这一信号。

  在当天召开的第四届两岸及香港《经济日报》财经高峰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内地正在推进市场化取向的金融改革,内容包括金融业的对内对外开放,利率市场化、汇率形成制度改革,资本项目可兑换等,“将为两岸及香港的经济、金融合作创造广阔的空间。”

  潘功胜表示,下一步,央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与香港、台湾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在以下三方面拓展金融开放与合作:

  首先,继续推动金融业对港台开放,在进一步加强合作的安排中,研究引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等创新管理模式。

  第二,继续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和国际资产管理中心。扩大海峡两岸跨境人民币结算,拓宽台湾人民币回流使用渠道,支持台湾人民币业务发展。研究开展经常项下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探索扩大跨国企业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试点。

  第三,进一步顺畅人民币双向流通渠道,继续做好境内企业和金融机构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有关工作。支持港台等境外机构投资大陆银行间债券市场;支持在大陆发行人民币债券。在条件成熟时,开展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业务。

  在内地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领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姜洋表示,除“沪港通”这一重要探索外,证监会还积极推动内地与香港实现基金产品互认;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企业赴港上市;进一步为香港长期资金进入内地资本市场提供便利,积极扩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范围,降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金融机构在内地参股设立合资证券、基金管理公司等。

  在保险业合作方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陈文辉指出,《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第八次补充协议进一步放松了香港保险经纪公司在广东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的门槛;2010年,两岸《金融合作监管备忘录》(MOU)和《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签署生效以来,台资发起设立和参股内地保险公司数量已经达到6家,这6家公司2013年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达到90亿元人民币。

  陈文辉表示,期待内地、香港和台湾保险业能够在保险改革发展大潮中,携手并进,共同促进区域保险业繁荣发展。

  对于金融监管在两岸及香港金融合作中的重要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王兆星指出,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有利于提高金融体系的服务效率,也可能增加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因此,金融市场化改革与加强金融监管需要携手同行,稳步推进金融市场化改革,同时强化监管治理,为市场化改革保驾护航。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伟介绍,人民币离岸业务是目前两岸及香港金融合作的一项热点。截至2013年底,香港已建立内地以外最大的人民币资金池,总额超1万亿元人民币,也是全球最大的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台湾的人民币存款余额也处于大幅增长状态,今年2月底已达2471亿元人民币。

  “围绕人民币国际化的合作只是金融合作的一部分。”李伟建议,下一阶段,两岸及香港金融合作应进一步深入到信用体系建设、财富管理、消费金融、资讯互换、金融监管、人员交流与培训等多个领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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