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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根据基本法落实普选 “占中”起反效果

2014年08月26日 16: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香港8月26日电(记者 赵建华)香港政改“五部曲”迈入“第二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开会审议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提出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

  梁振英26日在香港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之后,希望香港社会继续根据《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以平和、务实、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意见,让香港逐步实现普选,“占领中环”对推动政改没有帮助。

  对于“占领中环”发起人声称,“占领中环”由示威者违法地长期占领中环要道,以瘫痪香港政经中心,迫使北京改变立场,梁振英在会见传媒时说,“占领中环”发起人过去一年半的行为和言论,对香港根据《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落实普选起反效果。

  梁振英表示,香港是法治社会,要根据《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落实普选。在咨询和起草过程中吸收了香港社会各界意见的《基本法》,没有提及“国际标准”。《基本法》对香港政治体制的规定相当具体,当中没有使用“国际标准”的字眼;对香港经济、财政,以及与中央和内地的关系,也没提及依“国际标准”办事。

  梁振英指,香港特区的选举制度中,香港永久居民中持有外国国籍人士享有投票权,这不符合“国际标准”。在国际上,只有本国国籍的人才有选举权。另外,通过选举产生的行政长官需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也不符合“国际标准”。香港行政长官通过《基本法》授权,拥有比其他国家的城市首长更大权力,因此需中央任命。

  梁振英还表示,根据《基本法》,香港有自己的货币制度,而且财政独立,不需向中央上缴任何财政,与国际一般地方政府需承担中央或联邦政府财政的情况也有不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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