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员围裙沾火酒 同事贪玩用火烧致对方三级烧伤
中新网12月5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日本料理店“板长寿司”的侍应和寿司师傅,见清洁工身上的围裙沾有火酒,一时贪玩建议火烧围裙,终令对方身体二级和三级烧伤,住院个半月,二人4日承认纵火罪名。辩方律师昨求情时虽指两被告“勤有功,戏无益”,亦承认对方伤势严重,但指两名被告无心伤害事主。
清洁工三级烧伤 官叹伤势重
案情指首被告张邢炜(33岁)和次被告岑廸康(23岁),分别在长沙湾的“板长寿司”分店内任职侍应和寿司师傅,而事件中的陈姓男事主(18岁)则为该分店的清洁工人。
案发于去年9月28日晚上11时,分店打烊后,陈在清洁店铺时,其中一名同事向他身上的围裙喷清洁用的火酒。陈当时认为其围裙相当肮脏,认为用火酒清洁围裙并不会带来伤害,故并没有阻止。惟在旁的张见状后,随即在身上拿出打火机,提议点火烧陈的围裙。陈反抗,却被岑从后按着他的双手,直至陈的围裙被张用火机点着后着火,张才知情况不妙,马上协助陈脱下围裙,徒手扑火,并向陈道歉。陈事后需留院18日,身体有二级和三级烧伤。两名被告在警诫下均承认控罪,称并不预期围裙真会着火,当时只是贪玩,并没有意图伤害陈。
两被告协助抢救 事后道歉称无恶意
两名被告昨承认罔顾他人生命是否会因而受危害而纵火罪,主任裁判官练锦鸿看到陈的伤势照片后,不禁慨叹:“烧到这么严重!”辩方律师求情时称“勤有功,戏无益”,两名被告当时并没有恶意,只是无心伤害到对方,过去也没有刑事案底。练官将案件押后至本月24日判刑,待索取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和背景报告,其间不准两人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