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香港廉政公署受理贪污举报全套流程(2)
揭秘廉政公署的举报、监督与反馈
举报是廉政公署办案的关键一环,举报方式是否便利、对举报人的保护是否周祥,直接关系到廉署有没有案子可接。
举报快捷 举报方式多样 在廉政公署举报非常便捷,电话、信件或者亲身到场都可以,不会因举报方式的不同而造成区别对待。
在香港这个只有1100平方公里的地方,廉署就有8个举报中心,方便举报者就近前往。如果不愿亲身到场,也可以打电话,举报人无须预约或者填写任何表格,只需要拨打电话即可,而且这个电话是24小时接受举报的。廉政公署承诺:“无论你以任何形式举报,都会依据内容性质决定能否作出任何跟进行动。若你亲身举报,便能与当值主任详尽及清晰地商谈,有助将来的跟进工作。”另外,不少举报者在一开始可能拿不出足够多的证据并保证证据的绝对正确,害怕出现被控“诬告”的情况,廉署做出如下解释:“诬告”是指有人明知所举报的不是事实而仍作出虚假陈述或指控。未能提供十足证据并不等于作出虚假指控。
举报人的身份和举报内容绝对保密 所有举报资料只会存放在机密档案内。“廉署保密,密密实实”的口号早已深入人心。对于举报者的保护工作,廉政公署也已做出周祥的安排。廉政公署承诺不会泄露举报人的身份和举报内容,只有获授权人士,例如负责调查该宗案件的调查员或其他指定的廉署人员在“有需要知情”下才可翻阅这些资料。
保密地点录口供、不必须出庭 免除后顾之忧 举报者在电话举报之后,无须到廉署录口供,如果有需要,廉署会安排举报人到保密地点录口供,以保证举报人的安全。此外,如被告认罪或法庭接纳举报人的书面证供,举报人便无需出庭。
既然廉政公署权力这么大,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廉政公署的官员贪污了怎么办呢?
让我们回到表1,细心的你会发现,廉政公署所有的案子到最后都要经过一道关卡,那就是“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简单点说,就是监督廉署做事儿的部门。
而香港廉政公署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这个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来头可不小,都是香港社会上非常有分量却又是公认能够维护正义的人,比如现任的主席谭慧珠,就是香港大紫荆勋章获得者以及香港资深大律师。
另外,廉署自己也有自我监督的部门,称为“L”组。廉政公署人员如被指称涉及贪污或相关的刑事罪行,L组会进行调查。有关廉政公署人员的所有刑事投诉,不论是否涉及贪污指控,都要知会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由他决定应否由廉政公署或其他执法机构调查。廉政公署必须就所有调查结果向律政司司长及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提交报告。
举报会不会“石沉大海”?对于反馈,香港廉政公署也有着自己的规范,他们是这么描述的:如需进一步资料,我们会联络举报人。举报人也可联络案件调查员,查问调查进程或提供进一步资料;无论你以任何形式举报,我们会依据内容性质决定能否作出任何跟进行动。若你亲身举报,便能与当值主任详尽及清晰地商谈,有助将来的跟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