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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前高官许仕仁涉贪案:律政司不复核被告刑期

2015年01月09日 09: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月9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前政务司长许仕仁收受前新地联席主席郭炳江等人利益案,上月底裁决。香港律政司昨(8日)称,不打算根据就法官作出的判刑申请复核,亦即不申请加刑,但不评论具体原因。

  无权上诉陪审团无罪裁决

  律政司昨回复查询时表示,不打算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81D条将任何法律问题转交上诉法庭给予意见,亦不打算就该案法官所作的判刑,根据相同条例第81A条申请复核刑罚。律政司澄清,任何案件中,陪审团所作的无罪裁决,律政司在法律上无上诉权。

  不评原因 免影响被告上诉

  律政司称,不便评论上述决定的具体原因,以防对被告已提出的上诉产生任何影响。

  前政务司长许仕仁收受前新地联席主席郭炳江等人利益案上月底裁决,许仕仁因藉公职作行为不当,串谋犯藉公职行为不当、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共5项罪名控罪被判囚7年半,及须向政府支付1118.2万元。

  郭炳江则因串谋犯藉公职行为不当,被判囚5年及罚款50万元。协助传送款项的新地前执董陈巨源被判囚6年、罚款50万元等、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被判囚5年。

【编辑: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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