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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如心遗产案续审 律师称华懋基金“变身”难监管

2015年04月23日 10: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龚如心遗产案续审律师称华懋基金“变身”难监管
    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生前热心慈善公益事业。图为她向记者讲述自己捐助内地教育事业情况。资料图片

  中新网4月23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华懋慈善基金争拥龚如心遗产上诉案,22日在终审法院续审。代表香港律政司的御用大律师Simon Taube开始陈词,指基金身份若从“信托人”改为“受益人”,有关部门将难以介入遗产运作,无法监管,有违“受监管下作慈善用途”的龚如心遗愿,律政司一方反对基金以“受益人”身份拥有遗产。

  22日律政司一方认为,龚如心遗嘱表示希望透过基金,将其遗产用作慈善。遗嘱虽未列明以“信托”方式交予基金,但据遗嘱内上文下理,已表达龚如心希望以“信托”方式来管理遗产。

  律师称,遗嘱内表明希望成立一个类似诺贝尔奖的奖项。如基金以“慈善信托”方式管理遗产,就可按遗嘱内容成立监管机构。

  律师指,若基金以“受益人”身份全权掌管遗产,基金即有权力,可在不受外界监管下,任意运用或自行分配遗产,这明显是违背龚如心意愿。基金若遇到问题,法庭也无权干预。

  律师直指,基金近日有官司缠身,被人追收达两亿港元债务,万一债主入禀追收债务,甚至申请基金清盘,届时基金必须动用遗产来还债,情况有如遗产被他人“侵吞”,无法达成“受监管下作慈善用途”遗愿。

  不过,基金若只是“信托人”身份,债主就不能要求动用遗产来抵偿债务。

  甚至,万一基金倒闭,法庭仍有权力去委任另一名可靠的信托人,继续履行遗嘱内容,使遗产运用不受影响。因此律政司一方认为,信托人身份将更能实际地履行龚如心遗嘱内容。案件23日续审。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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