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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方正式受理12只香港互认基金注册申请

2015年08月14日 20: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8月14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4日在京表示,证监会已正式受理12只香港互认基金的注册申请,相关注册审查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5月22日,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签署基金互认监管合作备忘录并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根据该规定,基金互认工作于7月1日正式实施。

  所谓基金互认,是指允许境外注册并受当地监管机构监管的基金向本地居民公开销售。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通过基金互认,将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内地及香港基金按照法定程序获得认可或许可在对方市场向公众投资者进行销售。根据现有制度安排,基金互认的初始投资额度为资金进出各3000亿元人民币。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日前披露的数据,截至2014年底,香港的基金管理业务合计资产持续增长,按年上升10.5%至176820亿港元,创下历史新高。

  谈及如此良好的发展势头,香港证监会投资产品部执行董事梁凤仪表示,最新调查结果突显了愈来愈多资产在香港管理,这有赖于香港在引导内地金融市场与世界各地之间的资金流向方面扮演了“中介人”的角色。7月1日推出的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将进一步推动这方面的发展,并促进香港成为基金注册地及投资管理中心。

  对此,华侨银行经济分析师谢栋铭亦表赞同。谢栋铭指出,内地香港两地基金互认,即允许两地基金在对方市场向公众投资者进行销售,是继沪港通之后,中国内地资本帐户开放的又一大步。

  邓舸透露,为确保基金互认工作顺利实施,证监会正积极协调相关部委尽快出台配套政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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