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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拒绝提升量刑年龄 因"咖喱致孩子早熟"

2012年03月09日 10:04 来源:中国日报网 参与互动(0)

  据英国《每日邮报》3月7日报道,巴基斯坦一条关于提升该国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底限至12岁的法案被当局驳回,而理由竟然是“炎热的天气和咖喱等辛辣的食物使未成年人普遍早熟”。

  目前,联合国相关指导方针中关于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底限是12岁。而根据巴基斯坦刑法第82条规定,年满7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此外,巴基斯坦司法部还指出,在伊斯兰律法中,儿童一旦进入青春期就可被视为成年,如犯盗窃、强奸、通奸、吸毒、酗酒、抢劫或诽谤等罪行应判与其他人同罪。

  除了建议提升承担刑事责任年龄底限外,该法案还首次提议通过立法来判定那些涉及未成年人的色情作品、贩卖儿童行为和虐童等现象为非法行为。但这一法案最终还是被巴基斯坦当局驳回了。司法部在一份书面文件中指出:“未成年人心智的成熟程度与当地的社会、经济、气候、饮食习惯和环境因素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由于我国经济发展落后、气候炎热、饮食习惯偏辛辣,导致了我国少年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较早,与西方同龄少年儿童相比,他们对于自身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的认知能力应该更早。”

  同时,反对意见还指出,提高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底限会使更多未成年人被不良势力利用,充当被恐怖主义者操控的人体炸弹。

  巴基斯坦人权部部长穆斯塔法·木瓦兹·霍哈尔对于法案被驳回表示非常失望。他指出,如果不能将这一年龄底限提高,刑法中关于未成年人量刑的相关规定就有悖于国际法律准则,对于该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都是非常不利的。

  实际上,近些年来,巴基斯坦已经在未成年人犯罪量刑方面做出了许多努力和改变。例如,该国2000年颁布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条例》(JJSO)就规定了禁止在拘留期间对未成年人使用体罚手段、戴手铐脚镣,且不能判处未成年罪犯死刑等。此外,该条例还要求监狱将未成年人安排在单独的牢房中,以防他们受到成年人欺压。一些专为未成年罪犯开设的少年劳教场所也逐渐开始运行。(信莲)

【编辑:况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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