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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治外法权成美军“杀人执照” 是其战略软肋(2)

2012年03月23日 15:0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驻在国司法系统无权复查举证

  据熟悉调查情况的一名美军法律专家说,对枪杀16名阿富汗平民的美国士兵的指控预计将在一周内提出。而依照“治外法权”,此次犯案美军的士兵可能获得重罪吗?不尽然。  

  通常而言,美军对众目睽睽下的恶劣犯罪表面上“给个说法”,主要是通过美军自己的司法体系。只是这一司法体系往往为罪犯开脱的机制。美军在占领国是“太上皇”,在本国政治、法律体系中则是独立王国。司法体系自成一家,缺乏监督制衡,使美军的犯罪行为只能由有限范围内的内部人来处理,结果可想而知。

  美军的军事法庭分简易军事法庭、特别军事审判法庭和高等军事审判法庭三类。简易军事法庭可判处1个月以下的监禁、45天以下的非监禁劳役、2个月以下指定范围的拘禁或者不超过月薪三分之二以下的罚薪,但不能审判军官和军校学员;特别军事审判法庭可判处6个月以下的监禁、3个月以下的非监禁劳役、6个月以下每个月三分之二以下的罚薪;高等军事审判法庭可判处包括死刑在内的任何刑罚。

  在美军的司法体系中,各军种只能审本军种的人,是否起诉也往往由嫌犯的上级决定。整个军事司法系统是内部指控、内部调查,法庭成员是军队自己指派,免费律师也是军队自己的。此外,军事法庭之上还有设在本军种一级的复核法院和设在国防部一级的上诉法院,它们可以推翻最初判决进行重审改判。一般情况下只要罪犯不是叛变通敌、对自己人开枪等等“造反”行为,军队往往出于维护军队士气和荣誉等都会考虑大事化小。

  值得注意的是,犯罪者往往是下级军人,按权限所在部队自己就可以成立法庭定罪。一旦这些军事法庭进行轻判,很少会被上级法院推翻。因为驻在国受害者无权向美国军事法庭起诉,驻在国司法系统无权复查举证,被轻判的美军本人不会上诉。如果谁都不来“喊冤”,美军上层当然不会自找麻烦去重审。

  在这套自我保护的军事司法体系下,重罪轻判和漠视犯罪不可避免。很多时候所定的罪都是象征性的惩罚。在海外强奸、杀人这种重罪,往往得到的是开除军籍、关押几年这种惩罚。而且美军总会找到轻判借口。比如美军“杀人小组”在多起杀人事后都声称先遭遇当地人袭击,不得不开枪自卫,军内调查人员于是不再追究。而3月11日屠杀事件发生不久,美方就放出杀人者可能精神有问题的风声,似乎也为将来从轻发落打伏笔。

  目前,在很多美军驻军的国家,民众对美军滥用“治外法权”已难以忍受。以日本为例,据日本防务部门提供的资料,1952年至2007年,与驻日美军有关的事故共发生20万起,造成日方1076人死亡,但是在这些事故中,被送交美军事法庭的美国人仅1人,受到惩戒处分的仅318人。难怪有日本人慨叹,日本现在不但是美国的附属国,就连被占领状态也还未真正结束。

  为表达不满,韩国、日本等拥有美军基地的国家,近年来发生过多起民众抗议活动,而“治外法权”已越来越成为美军与驻在国之间的鸿沟。

  “治外法权”已成美军战略软肋

  其实,美军高层未必喜欢这些军种败类,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保护军队荣誉,使军人有团队归属感,避免让士兵产生“在外出了事会被长官出卖”的想法。长期以来,能否拥有“治外法权”,是海外美军是否驻扎基地的重要因素之一。

  例如,美国在伊拉克撤军时,曾希望能够在伊拉克继续保留一部分美军。但是,在与伊拉克政府谈判的过程中,对方态度强硬。最终,伊拉克政府坚持不给继续驻扎在该国的美军予以“治外法权”,美军撤军后保留部分驻军的计划因此“流产”。然而,即便如此,“治外法权”并不构成美军在全球范围内大规模驻军的障碍。目前,凡是那些驻有大量美军的国家,当地美军几乎都享有单方面的“治外法权”。

  不过,随着美军海外基地所在国民众因“治外法权”而产生的反美情绪逐渐高涨,这一“特权”正成为美军的战略软肋。

  以阿富汗为例,按美军原意,要在阿富汗肃清极端力量,把塔利班融合进合法政权,实现阿内部和解和对外温和化。这样就可以让阿富汗政府自己照顾起安全事务,美军则留下少量特种部队对局势进行监管、看护和必要应变。但屠杀平民事件后,由于“治外法权”激化了美军与当地政府及民众的矛盾,美军在阿合法性受到挑战,直接影响了美国的整体战略。

  3月15日,塔利班宣布终止与美国的和谈。同一天,阿富汗总统卡尔扎伊在会晤帕内塔后发表声明说,阿方希望在2013年接管国家安全事务,并希望美军从阿富汗的村庄撤至几个主要军事基地。这比美国原来希望的撤军时间要早一年。

  次日,美国总统奥巴马一大早与阿富汗总统卡尔扎伊通电话,说服对方维护原来的美国撤军时间。但事态远未结束。美军的“治外法权”已经伤了阿富汗人的心。想长期收拢阿富汗民心的力量都不会选择此时向美国低头。美军在阿富汗的处境比以往更加危险。

  美军的“治外法权”会因此次枪杀平民事件而妥协吗?要知道,在类似问题上,美军对日本曾有些妥协,对某些美国驻军案件可破例在日本进行审理。

  不过,有分析认为,美国对阿富汗不可能如此厚待。在美国看来,阿富汗在其联盟体系中不能与日本相提并论。熟悉调查情况的一名美军法律专家就透露,如果案件进入庭审阶段,审判将在美国进行。

  目前,尽管美军在阿富汗虽处军事优势,却已大失民意。虽然美军撤离只是早晚的事,但目前看,十多年的反恐作战很有可能要在因“治外法权”而在骂声中黯然收场。(特约撰稿 严岳)

【编辑:李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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