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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称菲欲将黄岩岛提交国际仲裁系一厢情愿

2012年04月24日 10:38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针对黄岩岛事件,菲律宾外交部长称,“要和中国一同到国际法院寻求解决途径”。这只是菲方一厢情愿的想法。中国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政策。在处理领土边界争端时,尽管有些国家相对弱小,但中国在谈判时仍尊重他们的利益。中国也愿意通过直接谈判的方式来解决与菲之间的海洋权益问题

  菲律宾外交部长德尔罗萨里奥的这一番话,表明了菲方有通过国际司法途径来解决与中国就黄岩岛等主权的归属问题的想法。从国际法上看,这只是属于一国单方面的意愿。由于涉及中国有关领土,不是菲律宾一厢情愿就能成的。

  国际法院管辖需国家同意

  由于历史、政治或经济等原因,国家相互之间有矛盾或有争端,是国际关系中常有的事。为了以和平方式来解决这样的争端,国际法提供了多种选择。

  《联合国宪章》第33条是专门关于如何以和平方式来解决国家之间争端的规定。其中提到七种方法,即“谈判、调查、和解、公断、司法解决、区域机关或区域办法之利用”。在这七种和平解决争端的方法当中,公断与司法解决被称为法律方法,其他为政治或外交方法。菲外交部长德尔罗萨里奥在声明中提到的“到国际法院寻求解决途径”,属于“公断与司法解决”。当然,这只是《联合国宪章》七种方式中的一种。

  “公断与司法解决”是指国际法庭根据国际法原则和规则来解决国家之间在法律上有争议的问题。德尔罗萨里奥提到的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组织的主要司法机关,它在解决领土争端中发挥了比较大的作用。国际法院成立至今,已审理了100多个案件,其中很多都涉及到国家与国家之间的领土和海洋纠纷问题。

  国际法院作为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国际争端方面意义重大。然而,国际法院虽然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机制中的重要一部分,但并不是国家解决争端的惟一选择。由于领土争端关涉国家的核心利益,是否有必要提交到国际法院,国家具有完全的和排它的自主权。

  《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规定,国际法院对当事国行使管辖权,只有在有关国家同意的基础上才能行使。关于表示同意的方式,国家或采取特别协定的方式,即就某一特定案件订立协议,同意将争端提交到国际法院解决或单方面地发表声明,同意将任何法律争议问题提交到国际法院解决。这种声明也被称为“任意强制管辖”,但它一般是以相互对等为条件,即对方国家也要接受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

  简言之,国际法院对国家的管辖权是建立在国家同意之上,它以国家同意为前提;没有国家的同意,就没有国际法院的管辖权。所以菲外交部长德尔罗萨里奥在声明中表示要和中国一同到国际法院打官司时,明智的就是首先要看一下中国的意愿。否则是一厢情愿,于事无补。

  到国际法院要慎重考虑

  国际司法解决固然有它的长处,但也有弊端。其中最主要的是:国家一旦同意将国际争端交由国际法院,就只能在诉讼过程中全力以赴,对于结果没有任何控制,程序终结时也只能被动地接受国际法院的裁决。因此,国家在将涉及其重大利益的敏感问题提交到国际法院裁决之前,都要慎重考虑,这也是一个国家对自己、对世界负责任的必然结果。

  菲外交部长德尔罗萨里奥的言论,涉及中国对黄岩岛的主权问题,这是非常严肃的话题,不能轻易决断。从道理上讲,领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是国民赖以生存的基础。领土争端包括领土归属、边界划定等各种类型,是所有国际争端中最为重要和复杂的问题。

  领土争端一般会涉及诸多非法律因素,如政治、历史、地理、战略、经济、民族等等因素。解决领土争端不仅要考虑适用法律规则,而且还要考虑与划界密切相关的各种因素。此外,法官的素质、教育背景及价值观念等也会发挥作用。所以,领土争端解决兼具政治与法律争端的特殊性,不能单纯由法律来衡量和处理。

  由于上述原因,在国际法院规约的193个会员国当中,只有66个根据规约第36条发表了承认该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只有英国一家承认了强制管辖权。即便如此,英国在承认的同时还附有不少保留。这些都足以说明国家的慎重态度及国际法院在解决国际争端上的局限性。

  和平解决领土争端的方式方法有很多种。中国倾向于采用与当事国直接谈判的方式。迄今为止,中国对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概未接受,也从未与其他国家订有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的特别协定,并对国际公约中有关提交国际法院解决争端的条款均予以保留。

  我国通过谈判解决争端方式的运用是卓有成效的。中国是世界上陆地边界线最长、邻国最多的国家,也是边界情况最为复杂的国家之一。新中国1949年成立时,与所有邻国都存在边界问题,但我国坚持直接谈判的立场,已同缅甸、尼泊尔、朝鲜等12个邻国顺利解决了领土和边界争端。特别是中俄在经历了40余年的艰辛谈判后,在2004年10月14日签署了《中俄关于两国边境东段的补充协定》,使双方争议的边界线全部确定。

  中国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政策。在处理领土边界争端时,尽管有些国家相对弱小,但中国在谈判时仍尊重他们的利益,会根据历史传统、民族习惯及实际控制情况作出合理的让步和调整。中缅、中俄、中越等边界领土争端的解决都是明显的例子。当然,中国也愿意通过直接谈判的方式来解决与菲律宾之间存在的海洋权益问题。(朱文奇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法教授)

【编辑:叶士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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