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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京采取法律举措助力新征程 注重中俄关系基础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6月05日 10:19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2012年,普京的“政治马拉松”再度启程。5月7日,他以王者归来的姿态再次回归莫斯科克里姆林宫,就职当天签署了十余份总统令,涉及内政、外交、军事、民生、教育等领域,以他特有的务实开始实施“以法制为基础,完善民主为已任,增强国力为目的、惩治腐败为手段的治国构想和强国战略”。

  将恢复宪法秩序作为改革切入点

  早在首个总统任期时,普京就将恢复宪法秩序作为联邦制度改革的切入点,坚持在联邦宪法和法律框架内对俄罗斯进行改革。

  2000年5月17日,普京就在就职演说中宣布将形成“一条加强国家统一的路线”。此后一直到2008年普京卸任总统之时,俄罗斯形成了有效的“总统代表管理联邦制”。2000年在89个联邦主体基础上成立七大联邦区,由总统普京亲自任命总统代表管理,以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掌控;2004年,俄修改地方行政领导选举法,将“地方长官”任免权归属中央,建立了中央约束地方的法律干预机制;从2005年起,俄罗斯开始合并联邦主体,到2008年1月,原来的89个联邦主体已被压缩为84个。通过上述几次大的外科手术,俄罗斯新的中央垂直管理体系逐步形成。

  建设有俄罗斯特色的民主

  普京强调,俄罗斯的民主是生长在俄罗斯土地上的,要有俄罗斯历史传统,“从本国的地缘政治和国情出发”。

  在建设何种民主的问题上,“俄遵从的不是外国伙伴的态度,而是本国的现行法律”。他说:“有人认为民主比主权重要,我们不这样看。我们认为,这两者都重要。”这被普遍解读为普京式的“主权民主”。

  普京深知,随着近些年俄罗斯国力恢复和增强,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俄罗斯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社会诉求和民意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公民和社团参政的意识增强,对政府运转效率、法治环境、公民权利和舆论监督等问题给予了更多的关注。

  在不久前的国家杜马选举和总统选举中,普京审时度势地正面评价了包括网络在内的社会监督对政府的作用,并表示应加大公民、社团参与国家管理的机会。同时,普京也强调,一切活动都必须依法,不能超越法律的底线和界限。

  普京再次当选后,明确表示政府的一切活动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任何法律修订都应加强民主原则。普京声称,他也支持改革州长和议员选举机制,降低小党登记门槛,推动政治体制改革进程,但不允许在俄各地建立地区性政党,也不允许政治人士依靠分裂主义和民族主义势力参加地方行政长官选举。在完善类似法律时要参照国际最佳惯例并做出平衡的决定。普京强调说,俄“需要十年稳定发展”,改革应十分谨慎。

【编辑:叶士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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