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盘点各国高温劳动保护:加拿大31.4℃即是高温(2)

2012年06月09日 15:5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加拿大:31.4℃即是“高温”

  加拿大政府认为,除了空气温度外,空气的相对湿度、空气的流动速度以及热传播源都会在很大程度上造成或者加剧温度的提升。因此,加拿大经常采用湿热指数来规范“高温”的界定。当湿热指数45℃是高温与否的临界值。根据湿热指数的计算公式,45℃的湿热指数在平均湿度为77%的深圳(2009年6月)对应的空气温度为31.4℃。

  有研究表明,工人往往更容易在高温季节的初期出现中暑的情况,这主要是因为他们的身体对这种高温条件并不适应。针对此种情况,加拿大的雇主通常设计有高温适应计划,其内容通常为:对于此前未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工人,在高温条件下工作的第一天只安排20%的工作量,此后每个工作日逐步增加10%至20%的工作量,直至增加到100%的工作量;而对于此前在高温环境中工作过的工人而言,再次在高温条件下工作的第一天可以安排50%的工作量,此后每个工作日逐步增加10%至20%的工作量,直至增加到100%的工作量。

  美国:高温界定因人而异

  对于“高温天气”的界定,美国人认为劳动保护意义上的“高温”,不仅仅指空气温度意义上的“高温”,更指劳动者所感受的“高温”,并且后者更符合劳动保护的本意。因此美国政府职业卫生师会议所确立的物理因子职业接触阈值是常见的标准。标准规定劳动者的体核温度不应超过38℃。

  美国在高温劳动保护的问题上,通常认为雇主、管理人员和工人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雇主需要向工人提供高温场所工作如何保护自己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高温的形成原因,高温的危害,如何尽可能消除高温带来的危害,对中暑症状的识别,以及在出现中暑症状的情况下如何处理等。同时,对于雇主而言,必须形成高温预案,对其高温工作场所进行降温、通风、隔热、除湿等处理,并且在管理上作出调整,采取调整工作时间、增加轮休次数、免费提供防暑饮料、提供降温衣物等措施来降低高温对劳动者的不利影响。

【编辑:李季】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