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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明博兄长两年监禁

2013年01月24日 15: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韩国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明博兄长两年监禁
    2012年7月10日,韩国总统李明博的胞兄、前新世界党议员李相得被韩国检方拘捕。

  中新网1月24日电 据外电报道,韩国一家法院24日以受贿罪判处总统李明博的兄长、前新世界党议员李相得2年监禁。

  法院同时还要求李相得偿还其所收受的7.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450万元)非法资金。

  去年7月,李相得被韩国大检察厅中央搜查部下属的联合调查团拘捕。现任总统胞兄被捕,这在韩国宪政史上尚属首次。为此,李明博向韩国国民鞠躬致歉。

  检方表示,李相得涉嫌在2007年总统大选前接受所罗门储蓄银行总裁林锡和未来储蓄银行总裁金赞庆的请托,分别收受这两家3亿韩元,违反《特别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斡旋受贿罪。此外,李相得还在2007至2011年间以“顾问费”的名义,从可隆公司方面收受1.6亿韩元的非法整政治资金,违反《政治资金法》。

【编辑:戚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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