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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重视立法保护野生动物 普京率先垂范

2013年04月23日 13:57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俄罗斯幅员辽阔,是世界上少有的拥有极为丰富野生动物资源的国家。然而,由于历史传统及生活方式等因素的影响,在俄远东等地甚至形成了偷猎、加工制作和倒买倒卖野生动物的产业链。为此,俄制定了《动物法》、《狩猎及保护狩猎资源法》等多部法律,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保护动物普京率先垂范 老妪10年志愿保护鸟类

  2012年9月5日,亚太经合组织峰会举行前夕,俄罗斯总统普京曾亲自飞抵秋明州萨列哈尔德,考察访问了“库舍瓦特”鸟类学科学站,参与了“希望飞行”科学项目。这一项目的目的就是展示幼鸟的飞行路线、保护鹤类等。

  当时,普京身穿白色宽松衣裤,头戴特制头盔和护目镜,亲自驾驶三角翼动力滑翔机,为一群放生的鹤“带路”,引导这群濒临灭绝的仙鹤向其过冬地迁徙。

  传说,普京还因此受了一点小伤。这一段普京亲自驾驶飞机为仙鹤“带路”的视频,当时还成为了亚太峰会展现俄罗斯形象的亮点。同时,俄罗斯总统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的率先垂范,也给普通民众带来了极为积极的影响。

  许多普通俄罗斯民众都具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这一点可从一些极小的事情中体现出来:本报驻俄罗斯的记者站坐落在莫斯科西南边的拉缅基地区,住宅楼栅栏的另一边就是沃龙佐夫公园。记者注意到,在今年整个漫长、寒冷的冬天,经常有一位老妪于清晨在公园的树林中将自己特别购买的食物喂给觅食艰难的小鸟。在该公园中的一些树干上,还挂着一些纸牌,上面介绍了不同鸟类的习性及喂食时应注意的事项。比如对山雀而言,它的体温在冬天要保持在30度以上,不能喂黑面包和咸味的瓜子。这位老妪对记者说,她是保护鸟类志愿者,10年来一直这样坚持,“购鸟食的钱是自己从退休金中节省出来的”。在莫斯科,记者见到过很多像她这样爱鸟、护鸟的人。

  多种因素导致非法捕杀 执法部门职能定位不明

  然而,与此相反的人也有不少。原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主席彼·皮舍尔说,俄罗斯具有极为丰富的动物群和植物群,但同时也是非法捕猎及物种问题极为严重的国家之一,近年来猛禽野兽数量大幅减少。

  据世界自然基金会俄罗斯分会的研究报告称,非法捕杀、买卖野生动物现象之所以在俄普遍存在,是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首先,是历史传统和人们生活方式使然。偷猎在远东、西伯利亚等地有着行业传统,有专业的偷猎手、加工制作人员和倒买倒卖中介,甚至形成了一种产业,主要生产麝香、熊胆、鹿角、鹿鞭、虎骨等。基金会通过采访式和问卷式两种形式进行的民意调查结果表明,偷猎在当地不仅是一种传统和普遍的现象,也是多数居民的“公开的生活方式和谋生手段”。除了国家有明文规定的珍稀野生动物外,人们对针对其他野生动物非法狩猎的理解也不尽相同。

  其次,偷猎作为一种现象在俄具有较深的社会根源:偏远地区的民众收入低,就业率不高,且一些地区存在狩猎法律法规不清晰、执法部门职能定位不明、部门管理过于分散、执法人员匮乏等问题。

  第三,在一些地区,偷猎通常出于个人需要和市场需求。在现实中,偷猎的动机是多重的,有部分民众法律意识淡薄,不清楚非法捕猎的概念。然而最可怕的是作为生产经营型的商业类偷猎。他们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生存,而是为了从野生动物及其衍生物上获取巨大利润。

  制定濒危动物保护名录 实行狩猎许可发放制度

  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俄罗斯的立法主要由以下几部法律构成:俄罗斯《宪法》确定了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的地区归国家所有,但根据某些联邦法律可以确定一些属联邦主体所有。根据宪法第72条,动物保护和利用由国家和联邦主体负责;1995年4月24日的《动物法》,确定了法律关系的特定调整对象;此外,针对领海内的动物保护,俄罗斯颁布有《俄罗斯大陆架法》、《俄罗斯专属经济法》,确定了这些特殊区域动物的国家财产所有权;2010年4月1日生效的《狩猎及保护狩猎资源法》还调整了狩猎活动中的法律关系。

  上述法律及一些子法和其他领域的法律,如《行政违反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劳动法》、《仲裁法》、《狩猎法》、《动物保护法》、《兽医法》等,构成了一整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体系。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违法分子将被分别处以钱财处罚、纪律处罚、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按《刑事诉讼法》量刑,行政处罚按《行政违反法》处罚,钱财处罚按《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执行、纪律处罚按《劳动法》和《国家公务员法》实施。

  此外,1996年2月19日,俄罗斯政府制定了保护濒危动物红色名录,对野生动物的狩猎实行了许可发放制度。1995年3月,俄罗斯还通过了《自然保护区法》,2011年12月22日制定了《2011至2020年发展特别自然保护区体系远景设想》。截止2012年,俄罗斯共设立了10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为34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面积的1.59%,相当于芬兰的国土面积。此外,俄还有35个国家级公园和1000多个储备区。

  专家指出立法不足之处

  四种违法情况界定不清

  俄多位专家指出,由于历史原因,俄罗斯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立法基础尚不够完整。例如,世界自然基金会俄罗斯分会专家瓦依斯曼就认为,目前,俄罗斯在保护野生动物的立法方面尚存在不足之处,如刑法第258条对非法狩猎的四种违法情况界定不清,这四点分别是:违法捕获野生动物造成巨大损失的;使用机械交通工具、飞行器或是爆炸物等方式进行非法捕猎的;非法捕猎明令禁止物种;在生态灾害区或生态危急区等自然保护区进行非法捕猎的。

  瓦依斯曼指出,在实践中,损失巨大通常是由执法者和法官主观评判的,国家应明确损失的具体法律概念、范畴,还要对此量化、细化,制定计算公式。其次,严禁非法捕猎明令禁止的物种,这一法律界定过于笼统,没有指明究竟是指俄罗斯联邦红色名录中列出的濒危动物,还是联邦主体自己编撰的红色名录中的物种,或是不在红色名录中,但也是不允许狩猎的野生动物,如天鹅,苍鹰等。因此瓦依斯曼建议,将刑法中的明令禁止捕猎物种限定为红色名录中列举的。

  瓦依斯曼还建议,应将非法捕猎的罚则细化。如目前《行政违法法》只是宽泛地对违法行为处罚200至500个最低工资标准(2013年1月1日为5205卢布),或5个月的工资收入,或是2年劳动,或4至6个月监禁。对公务员及团伙的非法捕猎行为,处以相当于5至7个月工资的罚金,且2年内不得担任公职。

  此外,瓦依斯曼还指出,俄《狩猎法》中对非法捕猎的法律界定不够清晰。因此,作为野生动物资源极为丰富,但同时非法捕猎行为也较为严重的国家,俄罗斯还需从立法层面作出改进。(记者 朱冬传)

【编辑:孔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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