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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印尼大使馆提醒在印尼中国公民随身携带证件

2013年06月12日 10: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雅加达6月12日电 (记者 顾时宏)中国驻印尼大使馆12日在使馆网站上发布特别提醒:中国公民在印尼居留期间要随身携带有关证件以便随时查验。

  根据印尼相关法律法规,外国公民在印尼居留期间,应当随身携带护照、居留证(KITAS)等身份证件以备随时查验。印尼警方有权将未随身携带有效证件的外国公民带往警局接受调查,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中国驻印尼大使馆因此特别提醒在印尼的中国公民,外出时请随时携带身份证件以备查验,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此前,中国驻印尼大使馆还发布《中国公民入(出)境印尼须知》,提醒中国公民在入境印尼办理落地签证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确保护照无破损现象,有效期6个月以上;

  (二)搭乘飞机时,向空乘人员领取出入境卡并填好,该卡一共三联,前二联入境时递交,第三联请妥善保管,离境时递交;

  (三)持有效的往返机票;

  (四)入境后,确认签证页上已盖入境章,未盖章者需当场向移民官员提出交涉;

  (五)落地签证仅可用做旅游、社会文化交流等目的,来印尼工作需提前办妥签证;

  (六)落地签证有效期最长为30天,可延期一次,逾期停留将面临罚款、拘禁等处罚。

  如在印尼入出境口岸办理手续时遭到索要小费等不公正待遇,联系使馆寻求领事保护(领保24小时热线:0062-8179838410),并可填妥“反馈表格”发至使馆(传真:0062-21-5761024,电子邮箱:consulate_idn@mfa.gov.cn),使馆将向印尼方反映情况并及时反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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