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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法制局长官称集体自卫权是联合国宪章所赋权利

2013年10月24日 10: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0月24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内阁法制局长官小松一郎因符合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意欲修改宪法解释的意向而得到起用。对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持积极态度的小松一郎23日在参院预算委员会上首次进行国会答辩。

  据报道,在答辩中,小松对安倍有关集体自卫权的答辩进行了补充,迅速显示了影响力,但未涉及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利弊。

  对于日本民主党议员大塚耕平关于是否有政府在宪法中明确写入集体自卫权的质询,小松回答称“研究了各国宪法,未发现在宪法或宪法规范中使用集体自卫权一词的国家。”

  之后,当安倍对集体自卫权是否是国家自然拥有的权利的质询进行答辩时,小松首先表示“请允许我作若干补充”,之后解释称“个别自卫权在国际法惯例中是成立的,而关于集体自卫权,大部分国际法学者认为这是联合国宪章第51条所赋予的权利”。

  报道称,日本政府8月起用来自日本外务省的小松担任内阁法制局长官。以往是由内阁法制次长升任长官以使宪法解释保持一贯性,而此次的任命罕见地打破了这一惯例,被认为是为修改有关集体自卫权的宪法解释提前布局。

【编辑:董煜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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