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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维和委”称英拉能否如期赴欧决定权在法院

2014年07月18日 18: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曼谷7月18日电 (记者 余显伦)泰维护国家和平与秩序委员会副主席、空军司令巴真18日称,“维和委”仍会保留批准前总理英拉赴欧旅行的决定,但其能否如期赴欧旅行,将最终取决于法庭的裁决。

  泰“维和委”17日证实,已批准英拉本月20日至8月10日,赴欧旅游20天的申请;当天,泰国家肃贪委员会以7:0的表决结果,决定提请泰总检察长办公室以玩忽职守的罪名,将英拉起诉至泰最高法院刑事法庭,追究其在稻米典押政策实施过程中,给国家造成约5000亿左右泰铢巨额经济损失的失职之责。

  巴真表示,他现在亦不能肯定在反贪机构将英拉起诉至法庭后,她是否可以如期离开泰国,但“维和委”仍然会保留批准其离开泰国赴欧旅游的决定。

  英拉18日发表声明,质疑肃贪委的办案过程符合国际标准,称肃贪委在办理稻米典押弊案过程中存在歧视性作法。

  英拉在声明中称,肃贪委从决定对其展开调查到传讯她到案接受质询仅用了21天时间,并在140天后判定其罪名成立并结案;肃贪委在办案过程中有选择性地听取其对手的证词,且到目前为止对国家库存稻米情况的检查尚未完成。

  英拉还否认其欧洲之行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称她现在只是一个普通公民,应该享有和所有泰国人一样的权利。她在声明中重申,她不会放弃泰国人身份,在完成欧洲之旅后将按时返回泰国。

  英拉的律师披集当天表示,肃贪委不应急于向总检察长办公室提交其结案报告,以此来阻止英拉的欧洲之行,因为肃贪委完全可以在法律规定的14天时间范围内完成相关事宜。

  披集称,英拉的旅欧计划是早就安排好的,她没有利用出国旅行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这位律师称,他的团队将寻求总检察长办公室的帮助,使英拉能够获得公平的待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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