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日本保密法正式实施 相关国防企业难掩质疑

2014年12月11日 07: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2月11日电 综合报道,本月10日,在日本备受争议的《特别秘密保护法》正式实施。相关国家机构已经开始着手进行首批“秘密”界定工作,但是与保密有关的诸多企业却对此难掩质疑。

  据了解,新实施的《特定秘密保护法》对象除公务员外,还包括涉密的国防产业有关民营企业,以及企业中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职员。

  据日本防卫省估算统计,从目前来看,仅仅基于“自卫队法”,涉及国防秘密的大约30家企业共3300人或将成为“秘密”界定对象。防卫省也表示,依据新法和现状,涉及自卫队装备用品等4.5万条信息将成为受保护的“秘密”。

  然而,据日媒采访和统计显示,相关企业对该法具体实施仍然存在许多困惑和质疑。为日本自卫队提供舰艇和飞机的大型制造商负责人表示,什么叫“特定秘密”,什么程度算作特定秘密,哪些人将成为秘密界定评估对象,这些都需要具体的划分界线,不具体实施便不得而知。

  另一名机械制造商则表示,目前已经成为保护性“秘密”的职员将延续其状态,但是公司无法整体把握到底有多少职员适用于此。

  一位装备产品生产商坦言,对于国防而言这很重要,我们都明白这个道理。但作为企业,如果无法像迄今为止一样开展正常的企业活动,这会让我们很为难。因此站在企业角度,新法必须明确具体实施细则,目前来看新法很“暧昧”。还有企业则认为,针对成为秘密对象的职员,还必须开展新的工作研修。

  此外,在新法规定的秘密对象界定评估方面,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即可就其精神疾病史与医院进行照会。这令日本全国保险医师团体联合会十分反感,其负责人表示,不同意就无法进行秘密界定工作,因此所谓的“本人同意”本身就带有半强制性,医疗信息用于国家安全保障,这本身就很可笑。

【编辑:吴倩】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