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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反腐好做法:政府设立“操守办公室”

2015年04月13日 14:4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荷兰阿姆斯特丹市政府设立的“操守办公室”,具有服务、监督、调查三项职能,被欧盟2014年度反腐报告推荐为“反腐好做法”。

  2006年3月,荷兰中央政府修正《公仆法》,要求省市各级政府分别制定《操守政策》和《行为准则》。法律文本及相关文件指出,公职人员操守是政府公信力的必要条件,但操守无法用标尺衡量,而是在工作情境中体现。同年,荷兰内政部组建“全国公共部门提升伦理与操守办公室”。

  阿姆斯特丹有1.4万公职人员,负责管理82万常住人口,是荷兰规模最大的市级政府。目前,荷兰只有阿姆斯特丹市由“操守办”负责市政公职人员的操守监管与服务,其他政府机构只设置专职或兼职“操守官”。

  阿姆斯特丹“操守办”成立于2001年,现有14名全职员工,其中包括两名法学专家、两名培训专家、三名风险分析师、四名刑警出身的调查员。办公室年均预算约150万欧元(约合988万元人民币),绝大部分用于员工工资。

  阿姆斯特丹“操守办”培训部主任霍夫斯迪告诉新华社记者,2006年之前,阿姆斯特丹“操守办”就在阿姆斯特丹市制定了《操守政策》和《公职人员行为准则》,一些规定远比全国操守办的建议条款严格,如荷兰目前普遍规定公职人员收礼单次上限为50欧元(329元人民币),阿姆斯特丹则是零容忍政策;其他政府机构人员只在入职时由人事或法务部门培训一次,阿姆斯特丹则由“操守办”提供专业入职培训、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题培训。

  据阿姆斯特丹市新闻官莱蒙介绍,“操守办”为市政工作人员举办的入职培训平均三四天,其中“公仆誓言”和《行为准则》的解读与讨论部分令很多人受益匪浅。入职人员会被告知:市政府是离百姓最近的政府,市政公职人员有义务提供良好服务;《行为准则》的核心是价值观,即公职人员应该不偏不倚,信赖、体恤百姓。当工作中遇到准则未能覆盖的情境,公职人员应秉承公仆价值观,诚实而负责地自主判断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莱蒙说,“操守办”不仅知会法律法规方面的注意事项,还要用情境案例解说公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鼓励人在其位就要有所作为。阿姆斯特丹很早启动电子政务,政务信息公开度透明度高。例如,市政官员公务出国事先在政府网站公示行程和预算,事后公示花费和成果,就是市政府公职人员根据操守准则提议实行的措施。

  阿姆斯特丹“操守办”鼓励内部举报,也追查失节行为。霍夫斯迪说,“操守办”成立第一年,只接到了四次举报,如今每年平均接到举报150次左右,三分之一的案例经调查核实确认违规,主要涉及滥用公用设备、滥用信息、受贿、索贿等。“操守办”只负责行政法权限内的调查和惩处,涉及刑事的案件移交司法机构。每年年初,“操守办”在市政府网站发布上年度工作报告,其中也包括举报案例及处理结果。

  阿姆斯特丹市“操守办”也提供个案咨询。公职人员可拨打热线,约见“操守办”工作人员,诉说操守难题,协商或请教解决办法。霍夫斯迪说,“操守办”的成功不在于抓出谁干了坏事,而是当同事遇到问题时愿意找“操守办”沟通,一起寻找解决办法,让坏事不发生。针对有普遍性的问题和疑虑,“操守办”会研究操守政策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举办相应的专题培训,也可能派出风险分析师与商家、服务供应者、其他市政机构等第三方对话,协助它们提升操守。

  霍夫斯迪说,阿姆斯特丹“操守办”花了多年时间才甩掉“秘密警察”的帽子,成为公职人员信赖的操守服务机构。

【编辑:张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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