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开城工业区49家韩企因先行支付3月工资受处分

2015年06月03日 09: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6月3日电 据韩媒报道,一位开城工业园区企业协会相关人士当地时间3日表示,韩国统一部上月底向朝鲜工人支付3月份工资的49家入驻企业发送公文,警告有关企业若进一步违背韩政府方针,政府将予以制裁。这些企业在韩朝当局就有关开城工业园区涨薪事宜达成协议之前向朝鲜工人支付了工资。

  报道称,上述49家企业向开城工业园区韩方委员会申报,根据韩国政府方针按现有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70.35美元)向朝鲜员工支付了3月份工资。不过韩国政府认为,这些企业大都除了基本工资以外,还以奖励、奖金等方式支付了额外的费用,由此满足了朝方要求的最低工资标准74美元。

  据悉,部分企业虽按原来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70.35美元)支付工资,但在朝鲜要求的有关支付拖欠工资滞纳金的承诺书上签了字。

  韩国统一部方面曾提醒有关企业说,针对违背政府方针——“按原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不签署承诺书”的企业将采取相应措施。然而统一部考虑到朝方向韩方企业“持续施压”的特殊情况,决定针对有关企业仅给予警告处分。

  5月22日,开城工业园区韩方委员会和朝鲜中央特区开发指导总局拟定一份有关涨薪事宜的“确认书”。根据确认书,开城工业区韩国企业将按照原先的工资标准向朝鲜工人支付工资,至于从3月1日起发生的工资差额以及滞纳金则根据日后的协商结果进行结算。据协商结果,入驻企业大都5月25至30日期间支付朝鲜工人3月和4月份的工资。

【编辑:张艾京】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