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报告称“布朗案”示威中警方执法不当
资料图:当地时间2014年11月29日,美国密苏里州弗格森,民众从弗格森出发开始游行,将历时7天,游行120英里(193千米),抵达杰佛逊市的密苏里州州长官邸,抗议18岁非裔青年布朗遭白人警察威尔逊枪杀。
中新网7月1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根据美国司法部报告,去年夏天在“布朗案”发生后的示威行动中,密苏里州佛格森警方存在不当执法,例如放出警犬与军事手段等来激化与民众的对立。
路透社称,司法部预计在未来几周公布评估执法部门行动的初步结论。司法部一位代表表示,这份“事后评估报告将公布调查发现以及学到的教训”。
这份报告着重在圣路易郡、圣路易市、佛格森警方与密苏里州公路巡警的执法手段。这4个单位全都试图平息2014年8月9日黑人青少年布朗(Michael Brown)遭白人警官击毙后的示威行动。
圣路易警方声明表示:“我们一直都愿意针对最好的举措展开建设性谈话。”、“我们对这份最终报告很感兴趣,来了解我们处理妥善以及有待改进之处。”
这份司法部起草的报告涵盖枪击事件17天后的警方行动,报告指出警方缺乏有效规范、没有充分受训、沟通与协调能力拙劣以及有时犯下升高冲突的错误。
报告说,佛格森示威期间,警方放狗来控制形势引发群众恐惧与愤怒,没有警告就使用催泪瓦斯也有问题。
此外,警方在动武和逮捕方面不一致。根据司法部,有些警官拿掉名牌来规避责任。
【编辑:李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