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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鄱阳财政局官员携近亿元公款外逃 局长被免职

2011年02月19日 12: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上饶2月19日电 (王昊阳)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财政局一官员李某伙同他人,将财政局基建专户资金9400万元人民币转移侵占,案发前潜逃。2月19日,记者从鄱阳县宣传部获悉,该县已组成专案组全力侦查此案,目前已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追缴赃款495万元,县财政局局长欧阳长青及分管领导程四喜被免职。

  2月11日下午5时许,鄱阳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称,该县财政局经建股股长李华波伙同该县农村合作联社城区分社主任徐德堂等人涉嫌采取伪造公章、私自开具支票、提供虚假对帐单等方式转移农村信用联社城区分社存储资金9400万元。

  警方对此案进行调查发现,县财政局经建股股长李华波、县农村合作联社城区分社主任徐德堂等人利用职务之便,逃避财政局划拨专项资金审批手续,以私盖伪造的公章,提供虚假对帐单等手段,将县财政局存储在信用联社城区分社的基建专户中的资金9400万元转至李华波、徐德堂预先注册的鄱阳县锦绣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帐户上。

  因案情重大,该县在第一时间召开了县委常委办公会、县长办公会,迅速成立了由县长担任组长、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的案件侦破领导小组,下设案件侦办、新闻发布、审计整改等五个工作组,抽调县纪委、公安局、检察院、审计局、司法局等单位40余名骨干力量组成专案组。专案组火速采取了侦查行动,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追缴赃款495万元。

  2月18日,鄱阳县委专门召开常委会议,对“2·11”案件负有领导责任的县财政局局长欧阳长青及分管领导程四喜两人予以免职。会议责令有关部门加大资金追缴和追逃力度,认真接受舆论监督、民众监督。

  鄱阳县还将对全县各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深入清查,堵塞漏洞,确保资金安全;同时由县纪委牵头,对全县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予以整改。

  另据悉,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宣布,对鄱阳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吴智敏予以停职检查。

  目前查明涉案资金中3160万元的去向,余款去向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目前,李华波等人的部分犯罪事实初步查清,关键证据确凿,相关涉案人员已被逮捕和依法刑事拘留,涉案账号已被冻结,专案组正在全力追捕犯罪嫌疑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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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宏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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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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