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发展进入历史最好时期
“改革开放以来的人权法制建设,呈现为一种从表明立场到制度建设、再到实践发展的逐步深化的过程。”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说,“今天,我国根据宪法已经制定了一批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签署了一批保护公民权利的国际公约。”
罗豪才指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宪法为统帅,由236部法律、690件行政法规和8600多件地方性法规共同构成的人权法体系,基本上解决了人权保障无法可依的问题。
2011年7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评估报告》,对2009至2010年“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作了全面评估。
报告指出,到2010年底,计划规定的各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预定的各项目标如期实现,各项指标均已完成。其中约有35%的约束性指标、50%以上的涉民生指标提前或超额完成。值得指出的是,上述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标志着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罗豪才撰文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的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的进步和举世瞩目的成就。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权的发展已经进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最好时期,并将保持持续不断的良好发展势头。”(记者 杜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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