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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年代”引发的困惑:法律滞后性弊病凸显

2012年01月15日 08:23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编者按:药家鑫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一个曾引起巨大舆论波澜的事件尘埃落定。然而,药家鑫之父药庆卫起诉被害人张妙家属代理人张显“名誉侵权”案件又引起广泛关注。曾经引发公众争论和社会思想碰撞的公共事件似乎余波未平。日前,药庆卫代理人兰和投书本报,诉说了他对于这一事件的思考和困惑。可以看出,对目前的“微博舆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我们编发此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更多思考和启示。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这句话,或许是对这个时代的精准注脚。毋庸讳言,我们目前所处的是一个激荡变革的大时代,各种群体、利益、思想交织碰撞,呈百家争鸣之势。

  我们很感恩所处的自媒体时代。微博这种点对面的即时通信的出现,使得个体声音的大众传播的愿景得以实现。在微博空间里,个体声音一经发出,经过“核裂变”式传播效应,引发全社会围观。如何更好地规范这种话语权的运用,真正享受微博时代带来的福祉,这是一个需要直面的全新的话题。

  随着虚拟生活的主流化发展,法律的滞后性弊病凸显。目前,对网络侵权的惩戒很大程度局限于民事层面,主要是《民法通则》以及《侵权责任法》的规制,其主体思想比照现实的侵权行为裁量,但由于网络侵权后果的严重程度远远超乎现实侵权,这种惩戒就显得太轻,无以儆效尤。因此,网络立法迫在眉睫。

  实质上,无论现实领域还是网络世界,私权神圣如家宅,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我们既要防止公权扩张对私权领域的侵夺,同时也要警惕以公平正义之名对个体私权的践踏与伤害。

  因为,我们需要尊严,不需要伤害;我们需要和解,不需要仇恨;我们需要理性,不需要暴戾;我们需要文明,不需要野蛮。只有互相尊重和包容,才能带来常识的回归:人与人之间不只是龙争虎斗、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还有宽恕、悲悯与爱……希望我们的社会是一个尊重道德与法律,保有敬畏和宽恕的理性社会。(兰和)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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