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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城管“围观执法”的适赏与适用

2012年01月31日 08:43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1月29日,南京锁金村一处路口,十多位身着制服的城管队员肃立围观占道经营的鱼摊,不一会儿,摊主便抵挡不住,匆忙撤摊。城管队员采取围观执法的方式,生生盯走了摊贩。

  比起动作凶猛的粗暴执法,现于南京的“围观执法”景象,着实堪称为改善和提升城管形象,吹来了一缕新风,撑起了一种口碑。不过,叫好之后,似乎也不必“一白遮百丑”地过度阐释与拔高。至少在我看来,关注和探讨城管的“围观执法”,不应回避或忽略一个“适赏与适用”的问题。

  假如以追求独到、突出新意的宣传理念来看待,一组城管“围观执法”、盯走占道摊贩的新闻照片,真的称得上是一支神来之笔,是一种高明谋略。“围观执法”的宣传价值或适赏价值自不待言,而相比之下,它的适用和实用价值,就未必那么乐观、值得信服了。譬如这次南京城管在“围观执法”中显露出来的有效围观力,尽管让外界和公众看得赏心悦目、啧啧稀奇,但细细想来,这或许仅仅是特定的弱势违规场合下才能如愿衬出的一种美誉罢了。对于个体商贩的占道设摊,这种“围观执法”效果固然不错。但要是换了违法搭建、乱倒杂物,或是背景更深、后台更硬的违规群体及对象,估计你“围”得再久,大概也是于事无补的了。

  剑走偏锋、取角刁钻地来谈论城管“围观执法”的适赏与适用,倒不是心态诡异,天然抵触于城管队伍的新风貌和新气象。只是想实事求是地表露一种观点和思维:“围观执法”当然让人瞧了心清气爽,但其执法威力的局限性、弱效性甚至浅表性和象征性,要说也是可想而知、不必讳言的。有意或是无意地把“围观执法”吹得太神,捧得太高,要么是瞎凑热闹,要么便是“别有用心”了。

  说到底,公权部门的执法管理,其核心标杆只能唯“用法必慎、执法必严”是从。少量的“围观执法”,无妨视作推崇文明和谐的积极展示。但更多的时候,公众还是希望不设特定条件,没有区别对待,只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统一执法”。(司马童) 

【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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