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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要求各地全部向社会公开上一年慈善信息

2012年02月03日 22: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广州2月3日电 (莫非 程景伟)广东省民政厅厅长刘洪在2月3日举行的2012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称,广东今年将积极推进各级慈善信息向社会公开,今年5月1日前,各地级以上市上一年的慈善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

  刘洪表示,今年将力争出台《广东省慈善事业条例》、《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办好首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完善民政系统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和公益慈善信息统计、公开制度,协调推动社会志愿服务发展。加强全省慈善组织网点建设,争取年底前在全省县一级都建立慈善组织。

  刘洪指出,广东省民政厅将继续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低保标准制定与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城乡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以市县为主的专业化核对机构。探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城市贫困人口帮扶制度、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在60%以上的县(市、区)实现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

  刘洪称,今年将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年底前实现生活困难的高龄老人津(补)贴制度全覆盖。核查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联合财政、教育、住房建设等部门研究解决孤儿特殊教育、成年后就业培训、住房、医疗等突出问题,加快研究受艾滋病影响和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等。

  此外,广东将进一步简化登记注册程序,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将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改为指导单位,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引入行业协会竞争机制,允许一业多会;允许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名称加“字号”,逐步实现公益慈善组织“去行政化”、“去等级化”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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