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字号:

“问题天桥”要纳税人买单?

2012年02月08日 17:57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报载,因挡住了广东省烟草大厦的通道,建成两年的广州珠江新城金穗路西侧天桥被迫进行改造,改造将以天桥二期工程的名义,拆除原位于烟草大厦正门前的楼梯,新加装两台自动扶梯,工程费用因此额外支出285万元。

  业内人士称,天桥建成两年就要改造的情况比较少见,如果天桥在设计之初就避开周边大厦的用地红线,则改造完全可以避免。看来,这是一次因规划设计不当导致的重复施工,按道理应由当初的设计、施工单位乃至招标单位(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单位(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所谓的“二期工程”费用。

  但让人费解的是,省烟草公司就天桥挡门问题向新中轴公司和有关领导反映后,“市政府表态愿意对天桥进行改造,并将此项工程交由新中轴公司负责实施”———天桥二期工程额外支出的285万,是否就一下子变为由市财政掏腰包了呢?市民愿意吗?

  珠江新城的规划问题已屡遭诟病。但谁也没想到,一座小小的天桥竟也如此不堪,如今再砸285万用于改造,若还要财政买单,真是“佛都有火”!这样用纳税人的钱为某个单位的规划设计失误“擦屁股”,我们不同意!

  翻查之前的报道发现,这座天桥的改造其实“蓄谋已久”,只不过市民一直“蒙查查”罢了。《南方日报》去年12月6日就简要报道了天桥将改造的消息,当时的招标公告美其名曰“景观天桥优化调整工程”;而上月13日南方电视台报道称,金穗路的天桥已经被拆了一半,市民要过马路只能横穿马路,天桥下没有人行横道,行人都不知道好端端的天桥为何要拆;直到2月7日,市民才从报上得知天桥被迫进行改造,要额外支出285万元……

  眼下,天桥改造项目正处于招标过程中,可天桥早在20天前就拆了一半,如此运作是否存在程序上的瑕疵?金穗路这座天桥最初的设计、施工单位到底是哪一家?市财政为何要为他们的失误买单?(柳 絮)

【编辑:姚培硕】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