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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贺国强: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4)

2012年02月19日 22:5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一是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案件,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查处跨国(境)商业贿赂行为,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完善跨区域、部门(行业)和境外协作办案以及防逃追逃追赃机制,提高突破案件能力。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畅通和规范网络举报渠道,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的制度。加强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改进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二是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兴国之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章,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大力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总体布局,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举办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充分展示反腐倡廉建设所取得的明显成效,积极反映群众呼声,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工作,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

  三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克服好人主义,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进一步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中央巡视组要加强对省(区、市)、中央金融机构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巡视,开展对部分中管高等学校巡视试点工作。各省(区、市)要加强对市(地、州、盟)以及省属单位的巡视,加大对县(市、区、旗)巡视力度。国务院国资委要加强对中央企业的巡视。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和金融机构可结合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对所属单位巡视工作。加强巡视成果运用,提高巡视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监督,协助驻在部门不断提高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注重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行政监察法,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推行政府绩效管理。

  四是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推进和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机制;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廉洁司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大整合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全面推进公务卡制度;继续深化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推动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进场交易,强化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深入推进各项公开工作,继续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扎实推进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联系点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扩大行政决策和管理事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深化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面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扎实开展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等防治腐败工作,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加快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点行业和领域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全面推行制度廉洁性审查,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预警机制和廉政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防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大反腐倡廉制度落实力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做好参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审议各项工作,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与对外宣传。

  (四)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继续抓好专项治理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抓好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电力等领域以及资质资格审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等环节的治理工作,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健全法规制度体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易发多发势头。二是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以严格审批程序和经费管理为重点,加强对举办节庆活动、公祭类纪念活动以及党政机关主管的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的管理,完善制度规定,坚决制止和取消那些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将规范博览会、体育运动会举办活动纳入专项治理工作范围。对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外国政要或前政要出席上述活动的,要严格报批程序。对经过批准举办的活动要严格控制规模,厉行节约。三是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抓好对违规车辆的纠正处理,坚决减少公务用车总量。完善和落实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等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监管。规范执法执勤用车和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用车的配备使用,加强对越野车配备使用的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同时,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抓好巩固成果、建章立制等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还可结合实际开展其他一些专项治理。

  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制度,做好综合分析和对策研究,完善相关措施。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治理违规建房或多占住房、买卖和出租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问题,治理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落实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有关规定。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

  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在落实以往工作要求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将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坚决防治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科学决策、权益保障等机制,严格纠正在基层事务决策和管理中独断专行、损公肥私、与民争利等行为,严肃处理少数基层干部侵占挪用惠民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等问题,严厉打击参与、纵容和支持黑恶势力欺压群众等行为。二是规范基层执法行为。认真清理基层执法项目,规范行政裁量权,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着力解决执法态度粗暴、方法简单等问题,坚决纠正在执法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行为。三是推进基层便民服务。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作用,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坚决纠正推诿扯皮、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等行为,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积极推进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巩固和深化学习实践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二)以地方纪委换届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认真做好地方各级纪委换届工作,切实把政治坚定、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作风优良、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中,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新任职领导干部的培训,着力提高履职尽责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全面总结这些年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把握新的历史条件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坚持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办法,加大轮岗、交流力度。继续加强地方县级和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和未派驻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三)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要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处理的管理监督机制,防止和纠正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正、行为失范、言论不当等问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王瑛、杨正超等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自觉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四)大力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和真抓实干作风,切实保证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部署和这次中央纪委全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昂扬的精神状态,毫不放松地做好各项工作。要增强改革意识,用创新的理念、思路、方式和方法来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要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雷厉风行,积极稳妥,真抓实干,一项一项地扎实推进。要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务求实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团结奋斗、努力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作出应有贡献!

【编辑: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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