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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通报鞍钢喷爆事故:型腔残余水分过高所致

2012年02月24日 13: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2月21日,事故现场一片狼籍。20日23时30分,辽宁省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铸钢厂铸造车间在浇铸一大型铸钢件接近结束时,砂型型腔发生喷爆事故。截至21日12时,事故已造成13人死亡,17人受伤。中新社发 于海洋 摄  

  中新社北京2月24日电 (记者 石岩)中国国家安监总局24日通报了发生在辽宁鞍钢的一起致死13人的喷爆重大事故。初步分析称,事故系型腔内部或底部残余水份过高所致。

  安监总局公布的材料显示,20日,鞍钢集团公司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铸钢厂开始生产水电下环。砂型制作完成后,23时30分开始进行钢水浇注,23时36分左右,在第二罐钢水浇注即将结束时发生砂型型腔喷爆,造成13人死亡、17人受伤,其中6人重伤。

  据知,发生事故的铸钢厂现有职工1340人,年产铸钢件7万吨。

  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由于型腔内部或者底部残余水份过高,钢水进入型腔后,残余水份受热,短时间内迅速膨胀,造成砂型型腔喷爆。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熔融金属作业涉及不同的行业和企业,危险性较大。2007年,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就曾发生钢水包整体脱落事故,酿成32人死亡的惨剧。2011年,江苏南钢集团炼钢厂发生铁水外溢事故,致12人死亡。

  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该起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安监总局要求,要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监督和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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