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字号:

中央六部门下发意见明确宗教界从事慈善活动范围

2012年02月27日 12: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2月27日电 据国家宗教事务局网站消息,国家宗教局近日联合中央统战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民政部和税务总局等部门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主要范围。

  意见明确了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并提出目标任务,即各地和有关部门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管理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政策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大;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主动性、规范性、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积极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意见并提出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主要范围,要求根据宗教界自身的特点,引导宗教界扬长避短,在最能发挥自身优势、体现自身价值的公益慈善领域开展活动。

  意见明确,当前,重点支持宗教界在以下领域开展非营利活动:灾害救助;扶助残疾人;养老、托幼;扶贫助困;捐资助学;医疗卫生服务;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法律和政策允许的、适合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发挥积极作用的其他公益慈善活动。

【编辑:邓永胜】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