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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大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充分反映党内民主

2012年03月01日 22: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3月1日电 一篇由中国官方通讯社1日播发的综述强调,要履行党章,严格程序,在中共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中充分发扬党内民主。

  新华社的这篇报道指出,今年下半年,中国共产党将召开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是党员依据党章行使民主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政治生活内容。中央要求,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应参加代表人选推荐提名。

  中央要求,各省区市和中央企业系统(在京)代表中,党员领导干部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68%,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32%,其中工人党员、农民党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的比例相应有所提高。严格界定党员领导干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以及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的范围,确保实现代表结构比例要求,是各选举单位认真落实的一件大事。

  中共十八大代表名额共2270名。中央强调,十八大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具有政治先进性、党员代表性。各选举单位在推荐提名十八大代表人选中,普遍注意把先进事迹突出,受到组织表彰,在党员群众中拥有较高威望的先进模范党员作为推荐对象。

  文章指出,党章是立党、管党、治党的总章程。做好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中央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大代表产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基层党委要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遴选上报推荐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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