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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户籍制度改革:“城市资源有限”是认识误区

2012年03月20日 07:49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在今年“两会”期间,“居住证”成为一个备受人们关注的热门词汇。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实行居住证制度,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好服务”。

  因为目前诸多社会保障均与户籍挂钩,且流动人口人数不在少数,户籍制度改革如何真正推进等问题仍引起了不少业内人士的担忧。就此,《法制日报》记者与户籍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展开了对话。

  对话

  记者:近年来,各地在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相继推出了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您如何看待这一制度在解决流动人口,尤其是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上的作用?

  王太元:要解决进城农民工的诸多实际问题,首先就需要把农民工纳入城市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规划、计划和实施之中,长期以来存在的“算大账包括农民工,具体用钱不涵盖农民工”的局面必须尽快改变,这就需要全面了解进城农民工的各方面情况,就需要普遍推行居住证制度。

  但是,一些地方,流动人口仍不能与原有居民共享改革成果、共享公共财政。因此,我一直说,如果居住证不是确保非市民逐步享有市民待遇,如果不是合法搭就从非市民稳步转变为市民的制度阶梯,就与以前的暂住证没有实质区别,就达不到公共服务惠及本地人和外地人、社会管理涵盖城市全部实有人口的目的。

  记者:但目前不可回避的问题是,城市资源有限,承载能力也有限,受地方财力的影响,一些地方的社会保障很难做到全方位覆盖。

  王太元:一讨论到放宽城市落户限制等问题,就会有人提出“城市资源有限、难以承受压力”,这一观点除了有地方保护、既得利益保护之嫌以外,还存在很多认识误区:

  第一,在各种资源中,教育等资源是可再生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在公平分配前提下,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开源节流”,如果相关方面的各种改革逐步到位,这方面的分配不公会稳步降低。

  第二,住房、交通等一半社会人文一半资源因素的资源,完全可以用市镇合理布局、城市规划建设科学、国家地方公众多种积极性共同努力、中低收入廉租为主中高收入购房为主的住房政策等多种方式解决,而不应当用户口归属来决定。

  记者:此次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实行居住证制度,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好服务”。对此,您怎么看?

  王太元:思考中国的户籍改革、城市化问题,应当有三个前提,第一,人口问题是长周期问题,不是一天两天、一年两年,而可能影响十年甚至几十年,因此,要谨慎;第二,中国是一个有13亿人口的大国,城市化率提高百分之一就相当于一个大国全部人口要进城,不能不稳妥;第三,城市化对于农民而言,是“谋生存、求发展、享幸福”3个层次连续递进的系统工程,把农民从形式上变成市民是容易的,要具备条件让农民逐一实现上述三大目标却有一定困难。副省级城市、直辖市都是大城市、特大城市,现有城镇居民的生活提高、就业安排、教育公平和社会保障都还存在诸多问题,一窝蜂地涌入人口不行,一口气往城里拉进成千上万的人,更不行。

  记者:就现实情况而言,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的户籍改革也是社会所一直关注的问题。

  王太元:20年前我就发表系列文章阐述说,中国的户籍改革,开始于人才的合理流动、结束于人口的自由迁徙,最难的是农民进城,但最重要的是户籍背后的资源分配与利益调整的公平与否。如果切实解决了进城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子女上学、技能培训、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恐怕远远比直接给他们一个城市户口要好。

  当今中国,稳定是基础,发展是前提,公平是目标,改革是途径,只有全面遵循科学发展观,社会、国家才能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个人才能公平、体面而有尊严地生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 王太元)记者 余飞

【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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