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字号:

广东海事部门促汕尾海域沉船韩方船东履行责任

2012年03月21日 20: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汕尾3月21日电 (童身贵 陈世勇 陈粤海)广东汕尾海事局21日18时向媒体通报,韩国船东互保协会今日与广州打捞局沟通协调,将尽快签订打捞合同,并拿出打捞方案。

  据悉,本月13日在汕尾海域沉没的韩国货船由于失事水域海况复杂,船体的打捞难度非常大,目前仍然存在浓硫酸和燃油泄漏的极大风险。广东海事部门将加大督促力度,使事故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本月13日上午8时许,一艘货轮从韩国运送货物到广东省珠海市,在经过汕尾海域时,由于海上风大浪高,该船进水严重才导致船体倾斜,并且逐渐失去动力。船上有10名缅甸人、4名印尼人和4名韩国人已获救并得到妥善安置。

  据悉,为了尽快做好“KENOS ATHENA”沉船事故的相关处置工作,督促船方履行相应责任,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 20日下午海事部门召集韩国船东互保协会(简称KSA)、船东代表等,在汕尾召开事故约谈会,就沉船打捞等问题进行了协商,会议持续了四个小时。

  广东海事部门要求KENOS SHIPPING CO.LTD船东方尽快委托有资质、有实力的打捞机构,落实打捞的具体时间,制定安全、科学的打捞方案,开展打捞工作,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KSA表示将尽快签订打捞合同,并拿出打捞方案。

  由于此次沉船事故是韩国籍船舶航经过中国海域时发生自沉,会议认为,此次事故属韩方船公司相关船舶单方责任事故,其所有的风险和费用应由责任方负责。由于该船船龄较长,且失事水域海况复杂,船体的打捞难度非常大,目前仍然存在浓硫酸和燃油泄漏的极大风险。(完)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