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字号:

山西文水水污染续:县环保局长停职 4人免职撤职

2012年03月28日 17: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太原3月28日电 (任丽娜)28日,中新网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厅获得文水水污染事件最新进展,文水县环保局局长贺某目前已被停职检查,文水县环保局副局长等4人被免职和撤职,并接受监察部门调查。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26日晚报道了吕梁市文水县化工企业超标排污导致文峪河水污染,致汾阳26个村庄农作物因河水污染颗粒无收的问题后,山西省在第一时间连夜行动,紧急查处,目前肇事企业——文水县振兴化肥有限公司已被政府勒令关停。

  山西省环保执法人员在现场排查时,发现文水县振兴化肥有限公司恶意排放污染物。该企业由于污水处理设施过滤池阻力过大,影响处理效果,擅自将缓冲池的含水污泥用高压水泵抽出,绕过在线监测采样点排至总排口,其未经处理的生产污水,直接导致文峪河遭受严重污染。

  27日夜,吕梁市政府调查组决定启动对农田受污染的农民经济补偿机制,对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追究。

  文水县政府决定,对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理:文水县环保局局长贺某停职检查,文水县环保局副局长赵某、监察大队长高某、中队长王某、生态股长申某(负责在线监控)4人免职和撤职,并接受监察部门调查。

  据了解,文水县振兴化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其宣传号称是全国最大的碳酸钾、硝酸钾生产企业之一、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该企业曾因超标排污,在2011被文水县政府勒令停产整改。时隔一年,该企业再次上演了一年前恶意排污的悲剧。(完)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