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公益超市贡献可贵 展现社会责任
日前,西安菊花园附近开了家“公益超市”,市民发现货品比大超市便宜不少。该超市是陕西供销系统开办的。(《华商报》)最近一段时间,虽然自然界的气温日渐回暖,但物价上涨的态势依然有着丝丝凉意。从10元钱两根葱,到六元钱一个圆白菜,可以说,从东到西、从南到北的中国老百姓,都强烈感受到物价的压力。
物价上涨,消弭了百姓增加工资的快感,推高了通货膨胀的预期,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恐慌。一些地方比如兰州,甚至出现了抢购食盐的风潮。在这种背景下,西安首家“公益超市”开门营业,价值就显得尤为突出,意义就显得更为重要。
第一,它是雪中送炭的善举,不是锦上添花的作秀。谁都明白,3.18元一斤鸡蛋,总比3.6元来得实惠。而且,超市里10大类1000多个品种的货物,平均价格低于普通超市三成左右,这对于普通消费者,自然是不可多得的好事。
第二,公益超市贵在让利于民,为此,他们遵循“保本微利”的定价原则,把净利润控制在3%以下。这和某些超市滥收进场费,巧立端头费、堆头费、条码费、宣传费等各种名目,最后让顾客多掏费的做法,高下之别,立马儿可见。
第三,公益超市展现了很强的社会责任。他们专门针对社区低保户、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发放特供商品供应卡,以进价价格进行销售,使这类人每月可以享受300元限额的限定商品,体现了企业的社会担当。
带有标本价值的是,只要有一家“公益超市”能够立脚,并且正常运营,就说明客观存在着一条可以走得通的惠民道路,就看你愿不愿意照此办理。所谓成本推高物价的说辞,有时并不尽然,还有理念和管理的因素。(雷钟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