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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通报称没有强行留置或处理过居民养犬

2012年04月18日 21:0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4月18日,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加强养犬管理情况进行通报。针对社会上传言“哈尔滨禁狗”并配发一些所谓打狗、杀狗的图片,哈尔滨市公安机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没有开始犬类整治工作,到目前为止哈尔滨没有一只居民饲养的犬只被公安机关强制留置或者处理。

  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韩峙说,目前哈尔滨饲养宠物犬数量在十万只以上,每年公安机关处理犬只伤人和引发的治安案件达500余起,并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犬患”问题日益突出。

  据哈尔滨市人大法制委委员、法制工作室副主任宋万金介绍,1996年哈尔滨制定了《哈尔滨市限制养犬规定》,已经不能满足现阶段养犬管理的需要。2008年,市人大经过充分调研和走访,借鉴了外省市的犬类管理经验,结合哈尔滨实际,于2011年7月通过了《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2011年10月经过省人大批准,于2012年4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哈尔滨公安机关犬类管理工作方案,犬类管理将分成四个阶段逐步推进,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阶段,自4月1日至5月30日,主要开展犬只的摸底调查和对《条例》的宣传工作;第二阶段为登记办证阶段、自5月31日至10月30日,对犬只进行登记办证;第三阶段为集中清理阶段,自10月31日至12月30日,对违规犬、流浪犬、遗弃犬只进行集中清理;第四阶段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韩峙表示,哈尔滨出台养犬管理条例以来,确实引起了一些争议,但“目前为止公安局没有对哈尔滨的一只犬采取强制捕杀,没有网上所说的猎杀大型犬”,网上一些所谓打狗、杀狗的图片均不是哈尔滨的。11月1日起,公安机关将对市区内禁养的犬类进行集中安置和饲养,但绝不会采取随意虐杀的处理方式。

  哈尔滨市政府秘书长黄玉生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文明养犬、关爱动物”是城市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作为人民政府,既要对人大制定的《条例》认真执行,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又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科学组织,稳步实施,充分体现以人为本。 (记者高增双、王子辰)

【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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