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教育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改革高等教育体制机制(7)

2012年04月20日 12: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二)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

  重点支持一批有特色高水平中西部地方本科高等学校发展,促使这些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为中西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继续实施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创新对口支援工作模式,联合开展科研活动,联合进行人才培育,共建优质教学资源和科研资源共享平台。扩大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争取到2015年,协作计划规模达到20万人,推动形成促进区域高等教育协调发展和入学机会公平的新机制。

  (三)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计划。

  1.继续实施“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

  通过“985工程”持续重点支持,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985工程”建设学校的整体水平、综合实力、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在造就学术领军人物和集聚创新团队、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做出更大贡献。

  实施“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以国家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需求为导向,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学科前沿,紧密结合教学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重点建设一批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在造就学术领军人物和集聚创新团队、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

  2.继续实施“211工程”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

  通过“211工程”建设,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和一批重点学科,使其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等方面有明显提高,在高等教育改革特别是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有明显进展,成为立足国内培养高层次人才、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基地。

  通过实施“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大幅提升学科自主创新能力和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为行业服务的能力,推动学科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四)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促进计划。

  1.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进一步加强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支持,为建设国家级科研基地做好培育。实施基础研究特区试点,营造符合基础研究发展规律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环境。建设一批产学研基地,加强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建设科教结合示范基地,鼓励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依托优势学科、国家级平台联合开展创新人才培养以及前沿研究。实施新一轮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加强国防科研,实施“十二五”装备预研教育部支撑计划项目。择优支持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精品科技期刊工程。加强战略研究。完善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制度和科研评价机制。

  2.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以提高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为重点,以构建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为目标,实施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推进计划、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哲学社会科学咨政服务计划和优秀成果推广计划、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计划、高等学校“数字人文”建设计划、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中长期重大专项,改进科研评价,整体推进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

  (五)高等学校师资队伍水平提升计划。

  1.继续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在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基地等平台设置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通过提供奖金、配套科研经费等方式,支持高等学校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中青年学界精英全职工作或短期合作研究,培养集聚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

  2.继续实施“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以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为核心,依托重点科研基地和重点学科,每年择优遴选并稳定支持一批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优秀创新群体,加快建成一批国内一流、有重要影响的创新团队,推动高等学校科研组织模式创新。

  3.继续实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面向全国高等学校,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和拟全职回国的海外优秀青年留学人才进行资助,支持他们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大批青年拔尖创新人才。支持高等学校引进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外籍专家或学者来华任教和合作科研,提升高等学校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五、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负责专题规划实施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各省级教育部门要按照本专题规划的部署、结合各地制定的教育规划纲要,制订本地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创造条件,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实施机制,扎实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

  分工落实任务。教育部根据本专题规划,牵头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重点举措落实到位。各省级教育部门、各部委高校的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根据本专题规划的总体要求,制订本地区、本部门和本校的实施方案和项目计划。

  加大经费投入。完善高等教育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等筹措经费的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按照培养层次和学科专业特点,逐步提高公办高等学校生均拨款标准。中央建立支持地方高等教育发展的转移支付机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高等学校要积极通过社会捐赠等形式,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多渠道增加教育经费。同时,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监督考核。教育部以本专题规划为依据,建立专题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机制和定期公布制度,加强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考核。特别是要加强教育审计工作,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程序规范、专款专用、效益明显。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规划实施检查评估机制,加强过程管理,提高专题规划实施效益。

  营造良好环境。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鼓励他们投身高等教育改革。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及时推广改革实践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通过典型报道、示范引导,进一步增进共识、统一思想,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编辑:曹昆】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