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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拆除所有报刊亭 市民担心今后买报不便

2012年04月25日 07:57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向街头路边存在多年的报刊亭“开刀”,令其“退路进店”,引发关注。报亭经营者提出利益受损,政府行为应当事先举行听证会,也有市民担心今后买报不便。

  对此,郑州市作出回应:全市421个报刊亭全部属于违章建筑。拆除时会给予报亭所有人3万元左右的补偿。对报亭经营人员,提供公益岗位。下一步,郑州市将按照2倍于目前报亭的数量进店设售报点。

  拆除违建无需提前听证

  23日,在郑州市纬三路,市民杨志强习惯性地来到报摊买报纸,发现每天经过的报亭不翼而飞。他走了几公里,街上没发现一个报亭,很多报亭的原址铺上了新地砖。原来,经八路办事处辖区内22座社会报刊亭,11座邮政报刊亭几天内已彻底撤除。

  在郑州市经三路,一家邮政报亭上大书“甩卖”字样。店主说,几天前突然接到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拆除通知,邮政局回购今年3月至今的期刊,之前杂志自行处理,损失商户自行承担。

  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办事处负责人说,办事处辖区33个报刊亭均存在违章占道等违规现象, 尤其是位于繁华地区十字路口的报刊亭,因遮挡行车视线常造成路口交通事故。

  郑州市城市管理提升活动办公室副主任、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韩永进介绍,拆除报亭行为目的是“还路于民”。目前全市421个报亭都没有占道证,也没有交纳过任何占道费。一部分办理过占道证的报亭,其有效期限已于2004年底结束。严格来说,全部属于违章建筑,拆除并无不妥。而依据法律法规,拆除违法建筑的行为并不需要提前召开听证会。

  他拿出依据,按照《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摊经营、兜售物品,对违反本条例的责令限期改正。

  将依托超市增建售报点

  拆除报亭不免使一部分从业者利益受损,韩永进介绍,考虑到报亭所有者多为“4050”人员,多属低收入群体,郑州市经八路办事处和区城市管理局采取了提供奖补和就业两方面的善后机制:自动拆除的商户,给予每户3万元的补偿,提供“一亭一岗”就业补偿,可从环卫工、计划生育协管员、暂住人口协管员、巡防队员4个岗位中任选其一,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享受低保,负责为商户提供店面房源。以后,郑州市其他各区也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置措施。

  关于市民何处去买报纸杂志的问题,韩永进说,对这一点完全不必过虑。经八路办事处制定了“报刊亭退路进店规划”。根据规划,原占道经营的报刊亭全部退路进店,由办事处牵头协调文化出版等单位,依托现有的小超市、门店等,在原报刊亭附近,重新安排不少于原有报刊亭数量的报刊销售点。目前,郑州市政府已经规划了报刊零售网点522个,下一步会增加更多,市民以后买报刊不用再跑到路口了,家门口的超市里就可买到报刊,只会更加方便。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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