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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对新市民实行积分管理 达标可享同城待遇

2012年05月04日 03:49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张家港市发布《新市民积分管理暂行办法》,从5月5日起,申请人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享受将户口迁入本市、政策内生育的未成年子女进入公办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政策内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入园、入学)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城待遇。

  积分管理的门槛设置很低,只要已办理居住证(或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就可以纳入积分范围。

  新市民计分标准由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三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紧缺适用人才、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卫生防疫等七项内容,并且部分附加分无最高分值设置。扣减分指标包括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犯罪等内容。

  考虑到新市民的差异化要求,张家港市将积分管理作为服务菜单,依新市民个人需求,即可“通盘全上”,也可“单独零点”。例如,房屋产权不再是入户的必备条件,取得入户资格,但又不想入户的新市民,可凭入户准入卡享受入学入医待遇,而不强求其入户。

  今年42岁的黄淑华老家在湖南益阳,1995年来到张家港经营一家电机公司,她告诉记者:“对比了积分项目和计分标准,我完全有信心通过积分获得与当地居民一样的待遇,我的心病也算是快要解决了。”(通讯员 于婷婷 记者 单成志)

【编辑:王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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